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以下是人才引进政策及租房购房补贴新规定,仅供参考!
近日,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印发《秦皇岛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凡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秦皇岛市将提供人才公寓一套供其租住,根据人才所属层次,可享受个人免租金或个人仅负担40%租金的优惠。
本办法所称人才安居工程是指使用财政资金、国有资产或提供优惠政策,为秦皇岛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各类人才提供的安居服务。以人才公寓作为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主要载体,分为产权型和租赁型两种类型,以租赁型为主。
人才公寓适用于秦皇岛市各区、开发区、北戴河新区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各类在市区无住房(包括私房、公房、工作单位安排的暂住房等)人才周转使用,或部分优秀人才改善居住条件使用。已购买过住房后出售的不属于无住房范畴。
人才公寓租售对象按照人才层次分为A、B、C、D四个类别,并享受相应的住房标准:
A类人才:诺贝尔奖、菲尔兹奖、图灵奖等世界知名奖项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发达国家院士;其他相当于该层次顶尖人才。安居面积标准180平方米左右。
B类人才:对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中国科学院人选;科技部重大计划项目主要负责人;国内外知名经济学家、大师级文化艺术名家等,安居面积标准160平方米左右。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一级演职人员;培养出在奥运会或世锦赛上夺得金牌的运动员的国家级教练员;获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其他相当于该层次高层次人才等,安居面积标准140平方米左右。
C类人才:市管优秀专家;教育、文化、卫生领域高层次人才;公共事业急需高层次人才;正高职称人员;其他相当于该层次人才,安居面积标准120平方米左右。副高职称人员;博士;高级技师;其他相当于该层次人才,安居面积标准100平方米左右。
D类人才:硕士,安居面积标准90平方米左右。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及其他各类实用型高技能人才,安居面积标准60平方米左右。
A类人才在秦工作、生活期间可免费使用人才公寓,租金由政府负担。
B类人才租住人才公寓的租金,由政府和用人单位各负担50%。
C类人才租住人才公寓的租金,个人负担30%,政府和用人单位各负担35%。
D类人才租住人才公寓的租金,个人负担40%,政府和用人单位各负担30%。
符合条件人才由所在单位向所在区人社部门申请,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人才公寓租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
申购人才公寓,A类人才可根据本人意愿、人才所在单位需要,按照省市相关政策,采取“一事一议”办法协商解决。其他各类人才,需在秦皇岛连续工作3年以上,按照程序审批通过后,申请人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人才公寓购买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购房手续。购买产权型人才公寓,购买人以保障房政策价格出资购买,市场价格中的差额部分由政府和用人单位各负担50%。
产权型人才公寓办理不动产登记时,登记机关应在发放《不动产权证》之前,进行“人才公寓”备案,包括购买标准内面积、购买价格、上市交易等内容。产权型人才公寓自不动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以上10年以内上市交易,需先按照购房时的市场价格补齐差价。
申请人以隐瞒、贿赂或者虚报学历、职称、人才认定文件、户籍、住房等情况的方式违规获得人才公寓租住、购买资格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有关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