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

白银人才引进政策及租房购房补贴新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15 01:21:31

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以下是人才引进政策及租房购房补贴新规定,仅供参考!

为进一步提升中小学、幼儿园的办学水平,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白银市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白组通字〔2019〕170号)和市委办《关于印发白银市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办法(试行)》(市委办发〔2020〕31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白银区教育系统计划引进中小学教师10名、幼儿教师20名(具体见岗位表)。

二、引进对象及范围

1.引进中小学教师为教育部直属的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省部共建师范院校(河南师范大学、伊犁师范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音体美重点院校(音乐类: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美术类: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体育类: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南京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引进幼儿教师为全日制师范类院校本科(不包含独立院校)及以上学历师范专业毕业生;全日制本科(不包含独立院校)院校及以上学历音体美专业毕业生。

3.大学本科学历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 (1985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 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三、引进条件

㈠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思想健康,信念坚定,品行良好,自愿到白银区从事教育工作;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有失信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引进人才的情形(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㈡其他要求

1.引进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必须齐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具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证明材料。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引进人员,按照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报名。

2.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对此次引进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结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引进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㈠ 发布公告

通过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人才引进公告,并在白银区教育微平台(微信号BYQJYWPT)进行宣传。

㈡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公开引进人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具体岗位及条件表见附表)。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2日— 10月1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现场报名地点:白银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楼(原白银区第四小学)

3.报名有关材料。根据本方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拟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注册打印)、《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张;所有报名人员现场填写《白银区教育系统2020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4.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需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方式。

5. 报名人员须加入qq群174618723,具体通知事宜发布在QQ群,不再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未按时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6. 此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㈢面试考核

1.考核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规定为准。

2.面试考核采取现场说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音体美专业的除现场说课和答辩外还需进行个人才艺展示。说课时间为8-10分钟,答辩时间为3-5分钟,音乐个人才艺展示3分钟(主题自定,形式不限)。总分100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划定最低控制线,控制线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引进。

说课内容为2020年度秋季学期现行教材。

㈣考察和体检

1.考察。各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名单。由白银区教育局负责对拟引进人才人员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复审,同时写出考察评语。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引进人才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2.体检。考察结束后,由白银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市级以上具备体检资质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引进或取消其引进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㈤公示、聘用

1.根据面试考核、考察、体检结果,按照考生报考的岗位,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白银区政府网、白银区教育微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2.公示无异议后,区教育局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和区人社部门备案,并办理入编、工资、社保等相关聘用手续。

3.引进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执行。

4.受聘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

五、纪律监督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区教育纪委全程监督及受理举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违反面试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面试考试资格、取消引进资格的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从事公开引进人才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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