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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产假多少天2024年,江苏产假最新政策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22 01:47:40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一、江苏省产假规定:

婚假统一延长10天,再加上国家法定的3天,江苏人的婚假共13天。不管何时生,生一孩还是二孩,产假延长30天,加上法定的98天,共计128天。男方的护理假延长了5天,一共可以休15天。

生孩子不止能休128天,女方最多可休149天假

按照《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婚假的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也就是说正常婚假为13天。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产假的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也就是说,江苏女方正常产假可休128天,男方正常护理假15天。

在江苏省产假规定中,女性产假从原本的128天延长到了149天,男方的护理假为15天,遇到法定的节假日可以继续休假,把失去的国家法定休假日补回来,比如中秋、元旦之类的假日可以补休,但是正常的双休日却是不能补休的。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攀枝花律师。

二、江苏陪产假新规定是怎样的

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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