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产假时间
产假:158天
难产产假加15天
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15天
怀孕四个月以上(含)流产:42天
晚育者产假:158天
晚育男方护理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注: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的为晚育,已婚妇女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
产假工资
产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产假办理
办理材料:
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
注: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还需提交独生子女证
申请条件
凡在在职女职工,无论有无合同均可休产假。
注: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还需提交独生子女证
申请材料
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
申请流程
本人填写《产假申请表》—部门负责人签字—工会签字备案—人事处核准签字—产假结束人事处销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