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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产假多少天2024年,娄底产假最新政策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16 10:31:21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一、娄底市产假有多少天

娄底市产假是158天,在此基础上,难产的还增加15天产假,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孩子增加15天,怀孕2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为15天,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为30天,怀孕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产假为42天。同时,晚婚晚育假取消,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享受相同产假待遇158天。

二、娄底市产假法律依据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一条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娄底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凡符合娄底计划生育保险相关规定的女职工,均可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娄底报销时间为:产假期满后三个月内。

娄底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属于计划内生育的证明;

(二)本人的身份证;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四)是失业妇女的,提交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的失业证;

(五)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其配偶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

(六)受委托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备注: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本人或者其委托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娄底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参保单位医保专员于职工产假期满后三个月内,持对应的有效证件,每周一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

2、工作人员收到资料后对经初审符合报销条件及要求的,给予受理回执;

3、参保单位专管员于申报15个工作日后,持专管员证和生育保险享受人的身份证及申报受理回执到医保局建行窗口领取生育津贴或生育补助金活期存折。

娄底生育保险报销多少

城镇居民:顺产900元,剖宫产1500元;

男职工配偶生育第一胎:上年度平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 。

备注:一次性补贴仅适用于男职工其配偶无工作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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