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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产假多少天2024年,威海产假最新政策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21 19:01:26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一、山东威海产假规定

158天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二、山东威海陪产假规定

根据《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年满24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23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晚育的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凡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享受假期的人员,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生育二胎,不符合"女方初次生育"条件,不享受晚育假,相对应男方也无护理假。能否领取营养费,必须是所生育二胎符合《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再生育政策,且缴纳了生育保险,具体能否享受,请咨询人力资源和社保部门。

2020年威海生育津贴怎么算

生育津贴,按照生育女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计发。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 98 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 15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怀孕未满 4 个月流产的产假 15 天;怀孕满 4 个月流产的产假 42 天。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津贴按照上年度所在企业所有职工平均缴费基数计算。

威海生育津贴

2020年威海生育津贴怎么领

生育津贴申领所需材料

①男女双方身份证,女方社会保障卡;

②生育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原始发票丢失的提供原始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医院财务结算章;

③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同时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属于生育的,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或《生育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死亡医学证明;

2)属于流产的,需提供结婚证和医院出具的怀孕流产诊断证明原件及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

3)属于难产的,需提供医院出具的难产证明原件以及出院小结。

到参保地经办机构报销规定范围内的孕期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均不能超过定额标准),以及领取生育津贴。

到各级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工作日随到随办,申请后3个工作日完成审核。

2020年威海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女职工因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享受产假期间领取生育津贴。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职工,确诊怀孕时已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2个月以上的,怀孕检查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分娩时已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1年以上﹙不含补缴时间﹚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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