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的统称。2015年,我国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起征点政策及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减免税近1000亿元。
当前,小微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也是稳定就业的重要群体。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就业功能,现就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申领稳岗补贴审批流程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效”改革要求,针对当前我省企业稳岗补贴发放周期长的问题,以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为目标,推进审批流程再优化、审批服务再提升,建立更加便捷、高效的稳岗补贴发放机制,增强企业满意度。
二、服务范围
本通知中的小微企业是指参加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缴费人数在100人以内的民营企业。
三、工作方法
(一)积极开展主动服务。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保险登记征缴机构)通过“失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积极对参保缴费的小微企业进行征缴信息比对,提取符合足额缴费条件的小微企业名单,采取主动宣传服务等方式,对企业开展政策宣传,畅通小微企业稳岗补贴申领渠道。
(二)大力推行企业承诺备案制。减少企业申领材料,采取企业承诺制,针对稳定就业措施和不裁员或少裁员承诺书、环保是否达标等资料,让企业提供承诺书的同时,由经办机构通过大数据进行比对、进行审核。发现企业有欺骗行为的,停发、追缴所发补贴并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
(三)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按照《关于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39号)要求,积极推广网上申领,推行申报和审批同时受理。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名单和申请金额,在本级人社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报统筹地区失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后,财政部门根据公示结果以及失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时限拨付补贴资金,经办机构7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企业账户。从企业申请到资金发放到位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四、工作要求
优化小微企业申领稳岗补贴审批流程是引导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减轻企业负担的措施,是全省人社系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具体举措。各市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实施,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切实将“为民服务、为企业服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