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防城港市陪产假有几天
广西壮族自治区女职工合法生育的,配偶享有护理假25天。
广西陪产假相关法律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五十日,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发放;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参照生育保险标准发放。
一、防城港市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二、防城港市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
1、津贴补助
①怀孕7个月以下早产:享3月生育津贴
②怀孕7个月以上顺产:享3月生育津贴
③怀孕3个月以下因病流产:享1月生育津贴
④怀孕3-7个月流产或引产:享1月生育津贴
⑤难产及剖宫产:增加0.5月生育津贴,即3.5月。
⑥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0.5月生育津贴。
2、一次性补贴:
①流产:400元
②顺产:2400元
③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注: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也在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由生育保险基金结付。
三、防城港市生育保险的报销材料:
1、分娩的:
①《结婚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②《生育服务证原件》(外地户口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最好提供北京的生育服务证,如果不能提供,则需要提供外地正规的生育服务证)一份、复印件两份。
③《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④《医疗蓝本》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⑤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⑥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
⑦《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
⑧《生表一》两份,男方女方单位均加盖公章
⑨《生表二》两份,加盖公章
⑩《生育报销汇总表》一份,加盖公章
2、计划生育的:
①《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两份
②《医疗蓝本》原件、复印件两份
③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人工流产的需注明孕几周)原件、复印件两份。
④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
⑤《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
⑥《生表一》两份,加盖公章
⑦《生表二》两份,加盖公章
四、防城港市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