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学院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每年多少钱
大学学费其实还是受到很多学生和家长关心的一件事情,本科四年专科三年算下来学费不是一个小数字。某些省份大学涨学费的消息被许多媒体报道,这些省份基本都确定了涨价方案或已启动学费调整程序“涨学费”预示着学生的上学费用提高,家长负担的加重。具体哪些学校的学费会上涨呢?上涨后的学费是多少?本文高考升学网小编将带你一起了解关于安顺学院的学费标准相关知识,本内容来自网络整理,仅供参考,准确信息请以学校官方发布为准。
一、安顺学院学费收费标准
一、同意调整我省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标准
(一)调整后的成人高等教育全脱产学生每学年学费标准为:
1.一般文史类:本科1800?2000 元,专科1600?1800元;
2.财经类:本科2000?2500元,专科1800?2200元;
3.理科:本科2000--2500元,专科1800?2200元;
4.工科:本科2500?3000元,专科(含高职)2200?2500元;
5.医、药类本科3000--3500元,专科2500--3000元;下限至2000元。
(二)调整后的成人高等教育函授学生每学年学费标准为:
1.文史类:本科900?1000元,专科800?900元;
2.财经类:本科1000?1250元,专科900?1100元;
3.理科:本科1000--1250元,专科900?1100元;
4.工科:本科1250--1500元,专科1100?1250元;
5.医、药类:本科1500?1750元,专科1250--1500元;
6.体育、艺术类:本(专)科:1500--2000元。
(三)调整后的成人高等教育夜大(业余)学生每学年学费标准为:
1.文史类:本科1200--1400元,专科1100?1250元;
2.财经类:本科1400?1750元,专科1200?1550元;
3.理科:本科1400?1750元,专科1200--1550元;
4.工科:本科1700?2100元,专科1500?1750元;
5.医、药类:本科2100?2450 元,专科 1700--2100 元;
6.体育、艺术类:本(专)科2100--2800元。
(四)调整后的广播电视大学学生每学年学费标准为:
1.文史类:本科1400--1600元,专科1100?1500元;
2.财经类:本科1600?2000元,专科1300?1750元;
3.理科:本科1600?2000元,专科1300?1750元;
4.工科:本科1600?2400元,专科(含高职)1600---2000元;
5.医、药类:本科2100?2500元,专科1800?2400元;
6.体育、艺术类:本科2400?3200元,专科2200?3200 元,体育专业可下限至2000元。
二、安顺学院招生相关知识
本消息参考自2018年安顺学院招生简章。2019级考生请关注官方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安顺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安顺学院2018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安顺学院(中文名),ANSHUN UNIVERSITY(英文名),学校代码:10667。
第四条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院校。
第六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八条学校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学院路25号。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安顺学院2018年共面向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少数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和专科仅面向贵州省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四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安顺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和制定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和决定学校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安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安顺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安顺学院招生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阳光招生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安顺学院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作为招生中介。
第十二条安顺学院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录取时实行志愿优先原则,即首先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考生,若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生源不足本校在该省的招生计划数时,根据缺额的招生计划,按照投档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或非第一批平行投档)考生。若生源仍不足时,将不足部分的招生计划调剂到其它生源好的省。
第十三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的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成绩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单科成绩排序顺序为:文史类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成绩;理工类依次参考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成绩)。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特殊专业录取要求
(一)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语考试,且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150分制的80分(含80分)以上。
(二)报考艺术体育类的考生,我校使用各生源所在省统一组织的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
(三)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录取控制线后,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有特殊要求的省除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按照高考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四)体育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录取控制线后,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2+体育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有特殊要求的省除外),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成绩仍然相同,则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总分仍然相同,则按照高考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第十五条安顺学院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语种进行教学。
第十六条安顺学院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往届毕业生与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第十七条安顺学院少数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班按专业招生,入学后编入相应专业就读;少数民族预科按文史类、理工类招生,完成一年预科班学习后按学校相关规定升转到我校相应本科专业学习。
第十八条安顺学院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分或降分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
第十九条安顺学院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进校经过一年基础课程学习后,将结合学生成绩和志愿,在大类所涵盖的专业内进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条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因身体健康状况致使生活无法自理或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其中,报考师范类各专业的考生应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明显身体缺陷;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应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明显身体缺陷,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
第二十一条录取结果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招生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毕业文凭
第二十二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安顺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科门类学位证书。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安顺学院严格按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经安顺学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以书面形式向安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并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复查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学籍注册。
第二十六条在安顺学院就读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表现优良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院内设的各类奖助学金。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安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八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33245016
通讯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学院路25号
邮政编码:561000
微信公众号:安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电子邮箱:zjc10667@qq.com
招生网址:http://zsgzw.a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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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顺学院院系设置及特色专业
院系设置
该校设有16个二级学院、4个教研教学部,开办37个本科专业,17个专科专业。
教学单位 | 层次 | 专业名称 |
---|---|---|
人文学院 | 本科 | 汉语言文学、历史学、秘书学 |
专科 | 语文教育 |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本科 | 公共事业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物流工程 |
专科 |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 |
政法学院 | 本科 | 社会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城市管理 |
专科 | 法律事务 | |
特殊教育学院 | 本科 | 特殊教育、康复教育学 |
专科 | 特殊教育 | |
教育科学学院 | 本科 | 应用心理学、学前教育 |
专科 | 小学教育、学前教育 | |
体育学院 大学公共体育部 | 本科 |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专科 | 体育教育 | |
外国语学院 大学公共外语教学部 | 本科 | 英语、日语 |
专科 | 英语教育 | |
数理学院 | 本科 | 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 |
专科 | 数学教育、物理学教育 | |
化学化工学院 | 本科 | 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食品质量与安全 |
专科 | 化学教育 |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本科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材料物理 |
专科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本科 | 地理科学、土地资源管理、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环境工程 |
专科 | 地理科学 | |
农学院 | 本科 | 生物科学、农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
旅游学院 | 本科 | 旅游管理、文化产业管理 |
专科 | 旅游管理 | |
艺术学院 | 本科 | 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 |
专科 | 美术教育、音乐教育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列主义教学部)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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