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考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2020开学报到时间入学指南考试及转专业军训时间说明

发布时间:2023-09-17 06:46:42

2018年高考在即,高校开学报到时间入学指南考试及转专业军训时间说明尚未公布,以下是往年公布情况,仅供广大考生及家长参考!

一、交费内容、标准

1、学费:12000 元/学年?生。

2、预交住宿费:按省物价部门核准学校的住宿收费标准为400?800元/学年?生。学校将统一按照800元/学年进行预收,调整宿舍后据实结算。

3、预交教材费1500元。毕业时结算,多退少补。

4、代收费:

(1)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规定,高校在校大学生必须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高校大学生入学后第一学期(半年)缴纳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20元,之后按学制及自然年度以每生每年40元的标准缴纳,即四年制本科缴纳180元、五年制220元。保险费由贵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收取。

(2)军训服装费87元。

注:代收费入学报到时须一次性交清。

二、交费方式、时间

1、银行代扣,代扣时间为9月8日。你需将相关费用在代扣时间前存入你录取通知书里面的建行储蓄卡里,由中国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贵阳市花溪支行在规定时间自动代扣学费,到校后直接领取缴费收据、办理入学手续。

特别提示: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同学如选择银行代扣方式交费,需在银行卡内存入申请贷款额度之外的相关费用,生活费请在代扣时间后存入,避免带来不便。

2、现场交费,交费时间为9月17、18日。你可持银联标志的银行卡(或现金)于报到当日前往学校财务或迎新现场设置交费点缴纳相关费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有关规定,结合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大学明德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贵州大学明德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3650

第五条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思雅路贵州大学明德学院 邮政编码:550025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条 学院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

第十条 2017年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时采用分数优先、专业排序、不设级差原则,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若服从调剂,则根据同科类专业缺额情况进行调剂录取。

第十三条 招收的学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 语种要求仅限招英语语种考生,进校后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教学语种。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加分规定予以认可。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报考要求

考生须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要求,报名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7年美术专业统考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成绩认定

文化成绩

考生应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高考,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相关专业本科控制分数线。

专业成绩

省内考生以贵州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为准;省外生源认可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未组织统考的,认可贵州大学在该省组织的美术类考试成绩)。

录取规则

经德、智、体全面考核,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范围内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助学措施

第十八条学校将严格按照贵州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学院为入学成绩优秀且符合学院评选要求的新生设立了入学成绩优秀奖学金。同时还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学术科研奖学金、毕业生考研奖学金等。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考生可通过生源地助学贷款解决在校期间部分学费、住宿费,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同时,学校通过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和社会捐助对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

第六章 学历学位授予

第二十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大学明德学院毕业证书,并以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学士学位。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86605992(兼传真)

E ?mail: mdzhaojiubu@163.com

学院网址:http://mdc.gzu.edu.cn/

招生网址:http://mdzs.gzu.edu.cn/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贵州大学明德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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