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2019年重庆遗体器官捐献条例五月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3-09-21 15:33:58

在当今社会,捐献遗体器官或许仍是一件很新锐的事,但不论捐献意愿如何,今后重庆市民捐献遗体或器官将有更多保障了。在不久前闭幕的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重庆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经审议后表决通过,并将于5月1日起开始施行。条例规定免除捐献人的基本丧葬费用,遗体或者人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在需要接受人体器官移植时享有优先权。

  据了解,《重庆市遗体捐献条例》于2005年3月起颁布实施,对引导和规范重庆遗体捐献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市遗体捐献由最初每年几例发展到每年上百例。统计显示,自2012年8月1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原国家卫生部授权重庆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至6月底,全市已成功实施人体器官捐献59例,累计捐献器官166个,挽救了138个器官衰竭患者的生命。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山称,近年来,随着医学教学科研、医疗技术的快速发展,对遗体、人体器官的需求量日益增加,供需矛盾十分突出,需要通过立法来规范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活动及相关工作,解决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职责不明晰、工作程序不规范、相关人员权利义务不明确等问题,以促进我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开展,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因此,即将于5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重庆市遗体捐献条例》分别对捐献登记、遗体捐献、人体器官捐献、权益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今后重庆市民捐献遗体或器官也将有更多的保障。

  条例管理哪些捐献行为?

  活体器官捐献移植不在其列

  条例指出,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及其有关活动适用该条例,血液、精子、卵子、胚胎的捐献及其有关活动不适用该条例,条例中所称的人体器官,指人死后仍具有特定生理功能的心脏、肺脏、肝脏、肾脏、胰腺、小肠等器官。捐献的遗体用于医学科学事业,捐献的人体器官用于临床移植。

  同时条例规定,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包括捐献登记、捐献执行、遗体接受、人体器官获取等环节。

  “条例除对捐献行为本身作出规范外,也对遗体接收和人体器官获取作出了规范。”张山表示,捐献是一个过程,捐献人作出捐献意思表示或者进行捐献登记仅是捐献过程的一个环节,捐献的遗体被接收或者捐献的人体器官被获取,一个完整的捐献行为才结束。但人体器官移植不属于捐献的范围,条例未涉及与人体器官移植有关的内容,只对遗体和自然人死亡后的人体器官做出规定,不涉及活体器官捐献。

  捐献意愿如何界定?

  近亲属可代捐遗体器官

  遗体器官只能自己捐献么?开始想捐后来又后悔了怎么办?条例规定,遗体器官不仅自己可以捐献,若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近亲属可代捐。

  条例中将捐献意愿细分为三类情况,即生前表示愿意在死亡后捐献遗体或者人体器官的,应当到相应登记机构办理捐献登记手续,本人有权变更、撤销或者查询有关登记情况;生前明确表示不捐献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其遗体或者人体器官;未办理捐献登记手续,生前也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可以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书面同意捐献,并代为办理登记手续。

  对此,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但彦铮介绍,除近亲属可以代捐的规定外,条例中还有捐献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应当尊重捐献人捐献意愿的表述,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捐献最终要由捐献执行人来完成,如果捐献人的亲人中有人反对,捐献活动即行终止。

  捐献之后如何分配?

  通过国家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分配

  目前,遗体器官的捐献数量远小于实际需求量,那么捐献的人体器官将以什么样的程序进行分配呢?张山介绍,国务院《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申请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患者的排序,应当符合医疗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国家卫计委据此制定了《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规定捐献器官必须通过器官分配系统进行分配。

  “从调研情况来看,重庆已按照相关规定在执行。”张山称,目前重庆所有的捐献器官已全部纳入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进行分配。

  对于这一问题,在条例中也做出了相应规定,即“获取的人体器官应当通过国家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进行分配”。

  捐献后的保障有哪些?

  使用遗体前为捐献人举行仪式

  因为不放心使用的规范性而不愿意捐献的市民并非少数。那么遗体或器官捐献后,将得到怎样的保障?对此条例对捐献人做出了全方位保护,免除了捐献人的“后顾之忧”。

  首先,条例规定遗体接受单位应尊重并妥善保存捐献人的遗体,严格遵照捐献人生前意愿使用,使用前应以适当的方式举行尊重遗体的仪式。此外,摘取人体器官的遗体,除用于移植的器官外,应恢复遗体外貌,使用完毕或经检查不适宜用于医学科学事业的遗体,若遗体捐献执行人未要求自行处理,则由遗体接受单位负责火化。

  在举行尊重遗体的仪式方面,比如电影《万物生长》中,医学院的学生在上解剖课前,向遗体低头默哀的做法,今后或许将成为一种常态。

  同时,条例还规定,除了捐献人或者受捐人明确表示可以公开的事项外,对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相关信息和资料保密,宣传报道也应尊重捐受双方及其近亲属的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不受侵犯。

  捐献遗体器官有什么益处?

  近亲属接受器官移植享有优先权

  捐献遗体和器官是无偿为社会做贡献,无疑是一种高尚的行为,那么对于捐献人及其近亲属,权益又有哪些?条例中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一方面,民政部门将免除捐献人的基本丧葬费用,并为丧葬事宜提供便利条件;另一方面,遗体或器官捐献者的配偶、父母或子女在需要接受人体器官移植时享有优先权,相关部门还将对经济困难的捐献人家庭提供必要的救助。

  同时,市红十字会将向捐献人家属颁发荣誉证书,并建立纪念设施、纪念网站,提供缅怀场所,组织开展悼念活动。

  违反规定将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违法买卖最高或处交易额十倍罚款

  在法律责任方面,条例规定,有侮辱遗体行为的,相应单位的接受资格将被撤销,并对直接责任人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规泄露与捐献有关的信息资料的,相关责任人应对捐献人近亲属或捐献执行人赔礼道歉,并对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违反条例规定买卖遗体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对买卖双方处以交易额三至五倍的罚款;买卖人体器官的,也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交易额八至十倍的罚款;医疗机构买卖人体器官,将取消医疗机构的人体器官获取资质;医务人员买卖人体器官,将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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