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改革:提高城镇化质量
近日发布的《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实现城乡户籍登记“一元化”,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天津市居民户口,并加快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服务管理制度,逐步放开市内户口迁移限制,稳步实现人口的自由流动。
这是落实中央户籍制度改革部署要求的具体举措。至今,全国已经有十多个省份出台了相关意见,城乡户籍登记“一元化”,比较常见的做法是实行居住证制度。居住证制度作为一种原有户籍制度的替代制度,有一定的进步性,不过衡量这项制度是否起到了应有作用的唯一标准,不是形式上是否覆盖了更多的农民,而是居住证制度的含金量到底有多高。今年我国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此明确提出: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居住证要具有含金量,需要加快覆盖未落户的城镇常住人口,使他们依法享有居住地义务教育、就业、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
坦白说,居住证的形式容易建立,但是含金量的提高却还是面临挑战。众所周知的是,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在特定时期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也在客观上造成了不同群体之间的鸿沟,城市户口背后实际上是附着在户口上的福利与更好更广的资源,而这些教育、医疗甚至住房等资源其实都是来自于国家和地方的公共资源的投入。
国家近年来采用渐进的主要依靠地方制度创新的模式来探索,以积累经验,这种改革方式容易在实行过程中积累好的经验。同时,国家也应该不断推动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的对等性,须知,户籍制度改革和提高居住证制度的含金量,都需要投入,一个农民的市民化成本,其实在地方上是可以估算的。如果只是靠地方财政,不仅可能动力不足,也可能力有不逮。
户籍制度改革需要把握一定的节奏,在城镇化不断迈进的过程中,城镇化的“轮子”应该更加强调稳而不是单纯的快,这也正是国家强调提高城镇化质量的题中应有之意。比如一些接近农村人口的基层政府,采取赶农民“上楼”(进城)的做法就不可取;另外,城镇化、农民市民化不应该被带上任何工具性的意义。例如,近来有地方要求向农民宣传进城买房比在农村自建房更保值,如果只是出于去库存的目的,那么就会招致反感。关键是,如果农民盲目相信了,进城买房然后却又难以在城镇找到安身立命的职业,那么无论是对农民自身还是对城市管理来说都是麻烦。地方去库存需要注意方式方法,更多借助于市场力量。
城镇化过程注定是漫长的,有论者一语中的,户籍制度只能消亡不能取消,这显然是道出了这场改革的艰难性与长期性。国家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决心显而易见,同时也要做好各种配套,比如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城市与农村各种制度对接与统筹(社保医保),提高对农村进城务工者的培训投入,等等。
户籍制度改革最终目的在于弥合城乡各种鸿沟,改革并不一定是要触动现有的城市群体的利益,因为这既不应该,而且阻力很大。改革应该是做增量,让农村人口也能够享受到越来越多的国民福利。归根结底,就是要推动各种公共资源城乡投入的均等化,推动中央与地方事权与财权的对等化,以制度变革来改变地方“经营”的心理和角色。
世行副行长英卓华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觉得中国的挑战在于改革的速度,改革是否能够足够深入,真正触及结构性调整。我觉得中国的问题不是‘做什么’,因为我觉得政策制定者清楚应该‘做什么’,也在‘十三五’规划中写明了。问题是‘如何做’以及‘以什么速度做’,这是很重要的。”很明显,我们的改革需要从结构性调整入手,而不是局部操作;需要系统性地理顺,而不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不仅需要清楚的认知与方向,更需要智慧与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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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主持召开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天津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常务副市长段春华,副市长曹小红、何树山、孙文魁、赵海山和市政府秘书长于秋军、市长助理赵飞出席。
按照中央户籍制度改革部署要求,天津市《户改意见》提出,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实现城乡户籍登记“一元化”,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天津市居民户口,并加快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服务管理制度,逐步放开市内户口迁移限制,稳步实现人口的自由流动。在严控我市人口规模的基础上,优化人口结构。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优化和改善民生,制定完善农村产权、城乡教育一体化、劳动就业、医疗卫生、养老、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制度,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
会议指出,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现户籍登记“一元化”,是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的重大举措,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城镇化进程的客观规律,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切实将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努力构建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要注重户籍制度改革与完善我市居住证制度、积分落户制度、“人才绿卡”制度等改革举措的有效衔接,充分考虑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科学设置积分落户标准和户籍准入门槛,完善户口迁移政策。要按照《户改意见》和《分工安排》要求,抓紧研究配套政策,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教育、就业、卫生计生、养老、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会议听取了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报告。会议强调,依法行政是政府系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履行职责的最基本要求。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切实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坚持清权、减权、制权、晒权,用好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确保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要针对考核中暴露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标本兼治,坚决整改到位。要加大行政监督、问责力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第三方评估,全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高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会议听取了关于对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开展集中检查情况的汇报。会议强调,建立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是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加强自身廉政建设,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和实施办法,采取一系列措施,健全集体议事决策制度,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要在已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决策质量,抓住调查摸底、工作研判、措施制定、任务分解等关键环节,提高决策科学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立体监督网络,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督查作用,加大巡查频次,督促各单位加强自律、及时整改。要强化绩效考核,将“三重一大”决策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细化要求、提高权重,确保重大决策落地生根、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研究了发展楼宇经济工作。截至底,前四批214个亿元楼宇项目创税361.8亿元。会议确定了第五批49个亿元楼宇项目,到2018年底预计可创税50.4亿元,将全部达到或超过亿元目标。会议强调,发展楼宇经济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壮大区县经济实力的重要途径。要认真总结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楼宇经济服务体系,提升楼宇管理服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责任心,提供“专家+管家”的优质服务,千方百计深入挖掘发展潜力,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楼宇经济发展再上新水平。
会议就完成好一季度各项工作提出要求,强调要抓好经济预测、分析、调度,搞好资源要素供应,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确保开好局、起好步。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守住安全发展红线,落实“5+1”安全监管举措,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场所安全监管,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