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调,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沿着符合国情的道路去改。央企是中国和平崛起的国家队,深化国企改革必须符合国情,必须坚持党管企业。在继续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努力创新党管企业的方式方法,是我们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也是构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环节。其中,建立国企巡视制度,体现了新常态下党管企业的新要求。
一、建立巡视制度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党内巡视制度对反腐败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国有企业的进步与发展直接影响中国经济发展大局,对中国梦的实现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经济新常态下,国企在迎来全新的挑战和机遇的同时,也进入深化改革攻坚阶段,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也集中暴露出来。特别是近些年中央巡视组对央企的巡视,使其存在的问题充分曝光,并接受监督,较好地引导了社会舆论。
无论是从现代管理体系角度,还是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角度,在国企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及时建立巡视制度,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也是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举措。对此,《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明确的巡视工作范围、内容、工作方式和权限,同样适用于国企。国企虽具有一般企业的特征,但又具有国计民生主力军的特殊作用,坚持党的领导是其存在的前提。所以,从体制机制上加强国企廉政建设亦然十分必要。建立巡视制度有其必然的合理性,即巡视制度具有明显的制度刚性,巡视制度与其他制度构成完整体系,才能更好地保证企业健康运行发展。另外国企现有的工作理念、工作重心、工作体制和制度环境,都要求建立有效的巡视制度。
二、建立企业巡视制度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和延伸
巡视制度是党内的一项新制度,是指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通过建立专门巡视机构,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的制度。在经济新常态下,国有企业党组织只有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才能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完成企业深化改革的艰巨任务。当前,如何助推国企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巡视制度的作用,创新和延伸纪检监察工作是完善企业巡视制度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在改革中不断完善巡视制度。我国宪法规定:国有经济,即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国企在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和现实地位,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领域都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和影响。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国有企业发展的历程表明,党建工作始终是国有企业的独特政治资源,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实现企业科学发展的关键因素,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本质特征。巡视制度作为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和延伸,要继续发挥好保护和惩治双重作用,为深化改革保驾护航。
通过巡视制度促进企业发展。建立巡视制度是适应新常态,实现党管企业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力抓手。中央纪委监察网发布关于央企巡视的大数据显示,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用两年多时间完成了对55家中管央企的巡视全覆盖,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对中管企业进行了一次“拉网式”体检。截至11月24日,共有64名中管央企领导落马。为什么央企问题如此之大、之多?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原来的监督更多是外在的、弹性的、割裂的监督,缺乏刚性、制度性效能。同时,在现存的国企监督体系中,存在很多灰色地带,比如国企审计就存在大片空白,同时又因为自身体制缺陷,为内部人控制等犯罪方式留有空间。中央巡视组巡视的成果告诉我们,强调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在国企特别是央企建立巡视制度能够起到更好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更有利于国企发展。
三、建立企业巡视制度要把“六项纪律”作为重点内容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项纪律,涵盖了党员干部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体现,为干部律己为官干事划出了“硬杠杠”,建立企业巡视制度要把“六项纪律”作为重点内容。对党员干部来说,无论在任何工作岗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于国法,执纪标准更高于一般党员。纪律既是底线也是红线,党员干部要始终把党的纪律记在心上,在严守纪律上不讲条件、不搞变通,关键要“见诸言行”,千条万条只说不干就是白条。“六项纪律”既是敲钟鸣警,也是干部严以律己的“集结号”,更是巡视工作的重点。新常态下,强化企业巡视工作要着重处理好三个关系。
1、把握好监督制度与制度监督的相互促进。
“万山磅礴必有主峰,龙衮九章但挚一领”。党内监督制度是党内有关监督规则、条例和规定等的总称,是党内监督工作内在规律的理论总结与制度体现,直接影响着党内监督的方向和成效。必须以“六项纪律”作为抓手,始终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在巡视中严肃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认真执行各项制度,把提高制度执行力作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的生命,对不依制度办事、履职的要严格追责问责。
2、把握好监督手段与监督重点相结合。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强化党内监督必须着重利用好巡视这把利器。巡视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管党治党之利器。《巡视工作条例》的修订施行为强化巡视监督奠定了重要的制度基础,巡视工作要以此为依据,认真履行职责,在巡视“常态化”基础上向“全覆盖”目标迈进,聚焦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正确履职、勇于担当,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切实做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企业的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党内监督的重点,党内监督要在进一步强化监督手段和方式的基础上,抓住“关键少数”,着力破解对一把手“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不敢”的监督难题,推动巡视工作。
3、把握监督自觉与监督问责的相互统一。
纪律就是约束,监督过程就是强化约束力。监督也要注重自觉性与强制性的统一,要始终坚持“执纪必严”。执纪必严才能以儆效尤、以一儆百。对“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中的小问题、小毛病,小题大做、给予严惩,切实营造起违纪必查的浓厚氛围,引导党员干部主动对照“反面镜子”,深摆细查,改其过、立其行向自己开刀,帮助筑牢纪律的坚固防线。强化企业高管、一把手的监督意识,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从强制性上讲,加大监督问责的力度,“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机制是监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内监督机制有效运行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保障性作用。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推动党内问责机制长效化,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