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县委政务公开考核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3-09-17 22:45:33
县委政务公开考核规章制度

为了推动我县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发展,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建立奖惩机制,根据中办发[] 号和党办发[]号文件以及《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大方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严格执行《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着眼于促进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的落实,坚持实事求是、奖惩分明、注重实效的原则。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纳入各级行政机关目标管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对本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或业务部门领导对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在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四、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行分级负责制度。大方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组织领导,对大方县各部门及各乡镇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各乡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本地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组织领导,分别对本级政府各部门(含延伸机构)及下一级政)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书面报上一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备案。

五、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总的要求是: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健,责任明确;公开内容、形式和程序明确具体,切合实际;制度健全,符合要求;群众评价较好,效果明显。

六、考核的内容:

(一)政务公开组织领导

、是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是否对本地、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检查落实。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是否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每是否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

l、是否按党办发[]号文件要求编制本乡镇、本部门政务公开的目录;

、是否按本乡镇、本部门政务公开的目录如实向社会进行公开。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

l、行署工作部门是否具备如下形式:

必备形式:橱窗(公开栏)、公开电话、部门网站、电子触摸屏或显示屏。需完善的形式:窗口式办公、信息公告栏、指定政府信息公查阅点、新闻发布会、专家咨询会、听证会、可行性论证会。

、县市政府是否具备如下形式:必备形式:政府公报、政府网站、电子触摸屏或显示屏、新闻发布会、公媒体。

需完善的形式:政务大厅、专家咨询会、可行性论证会、邀请人民群众旁听政府有关会议等。

(四)政务公开的程序

、政府和部门是否通过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个途径进行。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各级行政机关或相关组织是否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只涉及部分人或具体事项的政务内容,是否依申请人的申请向申请人公开。

、主动公开是否按拟定方案、确定公开事项和公开形式、审查、公开、建档等程序进行。属日常性工作的,是否定期公开;属阶段性工作的,是否逐段公开;属临时性工作的,是否随时公开。对事关全局、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及公众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是否实行决策前公开、实施过程中动态公开和决策实施结果公开。

政务公开是否按申请、受理、公开、反馈、建档等程序进行。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或部门政务信息的,是否按申请人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给予书面答复或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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