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区委办公室工作规范(三)

发布时间:2023-09-19 11:30:32
区委办公室工作规范
务实。讲实话、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言行一致,踏实肯干,能办大事、敢办新事、善办难事、真办实事,踏踏实实搞服务,兢兢业业干工作。勤于思考,勇于创新,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大胆开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奉献。增强奉献意识,淡泊名利,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名利观,正确对待得与失、苦与乐,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困,以奉献精神,尽职尽责,鞠躬尽瘁。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不贪赃枉法。

(三)区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守则

、政治坚定,旗帜鲜明;不人云亦云,是非不分。
、团结协作,密切协作;不彼此拆台,推诿扯皮。
、服从安排,上下沟通;不揽功诿过,越权越位。
、勇于创新,精研业务;不因循守旧,不思进取。
、埋头苦干,求真务实;不碌碌无为,弄虚作假。
、言行谨慎,保守秘密;不随心所欲,信口开河。
、廉洁自律,刚正不阿;不以权谋私,见利忘义。
、遵纪守法,文明礼貌;不目无法纪,生冷硬顶。
、严于律己,宽厚待人;不贬低他人,抬高自己。
、坚持原则,遵守制度;不自以为是,草率行事。

(四)区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十不准”

(一)不准以自己的特殊工作条件或借领导同志的名义办理违背组织原则的事情。?
(二)不准歪曲、截留领导同志的指示、批示,或越权答复处理重要问题。?
(三)不准向领导同志提供假情况或隐瞒、歪曲事实~。
(四)不准利用特殊工作条件和领导干部的影响为本人、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不准替代领导接受下属单位和个人、管理和服务对象、外商和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礼品。?
(六)不准接受可能影响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得在基层单位报销各种费用或长期借占各种设备。?
(七)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
(八)不准传播小道消息,造谣中伤他人,做有损团结之事。
(九)不准酗酒,除有接待任务外,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
(十)不准违反中央和省、市关于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其他规定。


(五)区委办公室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

为进一步提高区委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修养和综合素质,塑造现代文明气质和形象,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做好各项工作,推动区委办公室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有关规定和区委要求,对区委办公室工作人员日常行为制定如下规范。
一节 仪表整洁 举止端庄
一条 工作人员衣着要整洁得体、端庄大方,工作时间提倡男士穿西服,女士着职业装,不能穿过于生活化的服装。
二条 在办公区内,不能袒胸露背,不得只穿背心、短裤、拖鞋。
三条 男士不准留胡须和长发,女士不得浓妆艳抹。
四条 在办公室坐姿要端正,不能将腿脚搭在桌椅上;站立时不要身倚墙壁、柱子等;工作时间不得在办公室躺卧。
五条 在办公室与他人在一起及参加公务活动时,不要抠鼻孔,掏耳朵,修指甲,脱鞋袜等。
二节 文明礼貌 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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