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四)

发布时间:2023-09-20 03:19:20
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

六章 附 则

四十二条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可根据本规范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税收管理员考核评价办法、税收管理员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并报省局备案。
四十三条 本规范所称基层税务机关是指县级以下税务机关。
四十四条 本规范由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四十五条 本规范自 月 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

95%的人继续看了

其他人推荐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