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营销工作管理规定(四)

发布时间:2023-09-20 08:03:41
营销工作管理规定

() 对XX元以上的设备(含计算机、照相器材等),要建帐登记。

() 要设专人管理公司贵重物品,搞好防范,防止被盗。

() 重要设备只能用在工作上,不得从事工作以外的私人活动。

() 物品发生损坏,要马上报到综合管理部进行维修,不得影响工作。

、日常工作纪律、行为规范的管理(参见公司有关管理规定);

、用餐制度和标准规定(参见公司有关管理规定)

六、产品的发货运输程序

、产品产成前由该产品的签订部门与用户确定发运形式、到货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运输路线及能力等,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通知综合管理部;

、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发运。综合管理部依据制造部生产科的《完工通知单》及时与项目负责人或用户沟通,确定发货日期。依据产品的箱数、重量等因素,通过比质比价方式确定运输价格。用户自负运费的应协助办理有关事宜;

、综合管理部负责办理产品出门手续,并通知制造部按运输及用户要求安排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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