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 督 规 范
一、村务公开制度
(一)村务公开的总体要求:
要从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凡属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以及村里的重大问题,都应向村民公开。
(二)村务公开的主要事项:
、村干部任期目标、度工作目标及完成结果;
、村财务上结转、收支、结存、应收、应付款;
、经济项目承包;
、计划生育;
、宅基地审批;
、优抚费及救济款物发放;
、水、电费;
、农业税、国家粮食任务;
、义务工、劳动积累工;
、多数村民要求公开的事项。
(三)村务公
开的程序:
、公开前应经村支委会、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集体讨论通过,经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认可,由监督小组长签字后向村民公开;
、村财务公开须报镇主管部门审核认可签署意见;村干部报酬公开,须报镇党委、政府认定签署意见;
、每次村务公开后,应听取村民反映和意见,及时预以解释和答复。绝大多数村民不赞成的事,应坚决予以纠正;
、建立村务公开档案,逐次登记备查。
(四)村务公开的监督:
、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党员大会推选组成一个(-人)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村务公开全程监督;
、接受全体村民和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
、接受上级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导、检查和监督;
、采取不同方式搞假公开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对不按规定进行村务公开,造成群众集体上访,产生恶劣影响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挂牌销号制度
、各村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村级突出问题和重大事项,实行“挂牌销号”的方式予以解决落实。
、对“挂牌销号”的问题,各村要明确解决方案,落实责任人和责任时间,并在村部挂牌上墙,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镇里对村级反映最为强烈的—个阶段性突出问题相应地在“挂牌销号栏”上挂牌督办。
、村里应将办理的进度、情况,按时在公开栏上公开,并上报镇里。镇里对“挂牌”的问题,实施动态管理,做到挂牌一件、落实一件、验收一件、销号一件。
、由镇人大、纪委、管理区领导、驻村干部、离退休老同志代表、村主要领导组成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督查,保证各项“挂牌”问题的最终解决落实,确保广大村民真正满意。
、对已完成“销号”的问题要进行回访,通过召开民主恳谈会、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听取群众的反馈意见,并将新征求的群众意见进行梳理,实行“挂牌”。
三、民主恳谈制度
(一)民主恳谈活动要立足本村实际,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依法有序地开展党群干群间的平等对话,实施双向交流,促进村级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二)民主恳谈活动由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全体有选举权的村民都可参加,具体实施时,可以以户为单位派代表参加。
(三)民主恳谈活动每至少开展次,时间一般为每底或次初。恳谈会的主要议题,召开时间,应在民主恳谈会召开的一星期前以通告的形式在村务公开栏上张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