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工商局中层干部考核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9-20 08:53:53
工商局中层干部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全系统中层干部考核管理,建立健全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干部考核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促进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xxxx”重要思想和xx大的要求,建立全局领导干部量化考核评价体系。通过考核,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激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树立凭实绩用干部的正确导向,不断提高中层领导干部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建设一支精干高效、作风优良的领导干部队伍,促进全局各项重大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考核原则
(一)干部考核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为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干部标准。
(二)干部考核要建立多角度、多方法、多层次的全方位立体考核,自我考核、领导考核、同级考核、下级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机制。
(三)干部考核工作要坚持严肃、严格的原则,避免考核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
(四)坚持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奖罚分明的原则。认真兑现奖惩,凭实绩选用干部,以调动干部的积极性。
三、考核对象
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局、各基层工商所副股级以上干部。由某工商局管理的副科级干部参照本方案考核,局党委书面向某局报告考核结果,并建议某局进行相应调整。
四、考核内容
(一)德。主要是政治思想表现、个人品德、组织观念及遵纪守法情况。主要包括①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②与局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③认真执行党委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团结同志,能够起到带头作用,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二)能。主要是知识水平、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和工作效率。①有较强的协调能力,为本单位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②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充分调动本单位人员积极性,无不团结行为发生;③有较强的操作能力,能使用计算机办理业务或网络办公;④有较强的业务能力,熟练运用业务法规办理案件、监管执法。
(三)勤。主要是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出勤情况。①工作作风扎实,对各项工作任务一件一件地抓,一件一件地落实。②有艰苦创业精神,有较强的责任感,想事业、干事业、干好事业。③有较强的敬业奉献意识,恪尽职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旗帜鲜明地支持干事者,鼓励干事者,教育无为者。④有坚定的集体荣誉感和不甘落后的争先创优意识。
(四)绩。主要是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业绩。①无票据丢失、财物被盗、人员伤亡、车辆事故、酒后驾车等安全事故;②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落实严格,请销假无虚报漏报行为;③信息化网络运行正常,运用各系统办理业务,数据录入规范;④某场监管到位,有照率%以上,亮照率%以上;⑤执收执罚到位,完成收费计划,办理案件 起以上,罚没款 万元以上;⑥食品、农资某场监管到位,无危害群众健康或被媒体暴光事件发生;⑦服务企业热情周到,无被投诉、举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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