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二)

发布时间:2023-09-15 16:38:52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2、热爱工作,忠于职守,坚持原则。
3、坚持文明服务,正确使用文明用语,态度要谦和。
4、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办理某地民存取款、贷款、结算等业务,及时进行反馈。
七、“一把手”领导责任制度
实行“一把手”领导责任制度,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亲自处理。凡因领导不重视、工作人员失职造成群众不满意集体上访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事不过三”制度
对某地民来我社办理业务的问题,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接到三次指令仍无动于衷或不认真办理的,对单位有关人员及有关领导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相应的处分。
九、“一票否决”制度
对信用社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科室和领导、工作人员要给予大力表彰;对群众满意率低或目标管理考核没达标的,以及出现三次以上违示、违诺行为等而被查处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单位当评选先进的资格,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学习制度
1、信用社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
2、积极参加各种学习班,努力提高业务能力,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
十一、考核制度
对信用社各科室的考核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进行,并纳入全目标考核。
十二、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要准时上岗,工作时间不准脱岗。
2、三声电话铃响之内必须接话,接话时要认真做好记录。
3、与客户对话用语要文明,态度要谦和,语言要简炼。
4、客户电话提出意见或建议处理要认真,转办、呈办要及时准确。
5、信息反馈要及时,保证客户利益,要力争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十三、保密制度
不泄露国家和金融机密,不推卸责任,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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