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活动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按旷工半天处理。
、本院职工不得搬弄事非、造谣、中伤、谩骂、诽谤他人,影响他人工作,干扰领导或职能部门的正常工作,妨碍执行公务,扰乱医院秩序。如有上述情况发生,视情节轻重罚-元,必要时给予行政处分。
、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树立正确的“三观”意识,禁止赌博行为发生,经举报查处属实者每人扣元,终考核不合格。
、严禁班前酗酒,不得在工作时间饮酒,如饮酒影响正常工作,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元,并在全院通报。
、本院职工(包括家属、子女)无故损坏医院设施、私拿医院物资,所造成的损失照价赔偿,并给予在院职工一倍处罚,情节严重者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原规章制度自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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