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局机关党组中心组学习规章制度(二)

发布时间:2023-09-13 13:00:19
局机关党组中心组学习规章制度
(三)要建立并实行学习考勤、通报、考核、报告和档案等制度。中心组成员要自觉参加集中学习研讨,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研讨的,要向组长请假,并做出补课安排。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集中学习研讨的考勤。每次集中学习研讨后,学习秘书要及时将学习情况及学习成果编发各处室和单位,用以指导全局的学习。要将理论学习的情况和成效列入度综合考核内容,作为个人和单位争先创优的重要条件。
要认真做好学习报告备案工作,每一月底前向省委组织部、宣传部和省直工委书面报送中心组成员名单、本度学习计划和上度学习情况。及时向省直工委报送阶段性学习计划、集中学习研讨的专题安排及学习成果。
要按度建立党组中心组学习档案专卷,内容包括学习计划和总结、集中学习会议记录、考勤记录、纪要或学习简报、学习研讨发言提纲、个人自学计划、学习心得体会文章、论文与调研报告和其他有关中心组学习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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