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学生留守管理办法(二)

发布时间:2023-09-15 12:33:44
学生留守管理办法
三、留守学生教育管理保障措施
、统一思想,形成全力。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参与“留守学生”教育行列,同支持和关心“留守学生”的成长,同做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和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净化社会风气,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建立组织,落实责任。乡党委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加强“留守学生”教育管理领导小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落实责任制,中心学校对“留守学生”的教育负总责,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工会、青团、少先队、乡机关干部、教职工要充分自身的优势,同做好“留守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
、加强培训,全面指导。一是加强对监护人的培训和指导工作。运用激会、激学校、家访等形式,向“留守学生”的监护人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帮助和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学生的能力;二是对他们常外出打工的父母进行培训和指导。充分利用“留守学生”父母返乡时机,举办“留守学生”激培训班,专门就如何教育“留守学生”进行辅导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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