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职:按《聘任协议书》及《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要求,全面履行、完成工作任务的,考核结果为“称职”。
基本称职:经主管领导督促、指导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
不称职:不能履行《聘任协议书》或《岗位职责》,或达不到《工作标准》的,或在主管领导的督促、指导下仍完不成工作任务的,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员工考评:
()考评办法:员工受聘后,每半考评一次。由部门领导对员工的岗位工作表现、履行《聘用协议书》和《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及完成任务情况、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基本素质、工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考评,并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考评为称职的可继续使用或提拔使用;考评为不称职的应调整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关系。
()考评标准:
称职:基本素质符合本岗位技能要求,工作态度端正,自觉、全面的履行本岗位《聘用协议书》及《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工作无重大失误的,考评结果为“称职”。
不称职:不能自觉履行本岗位《聘用协议书》或《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的;或在主管领导的督促、指导下仍完不成工作任务或达不到《工作标准》的;或虽能在主管领导的督促、指导下完成工作任务,但工作责任心差,造成工作失误或因工作效率低下,导致他人多次投诉的,考评结果为“不称职”。
四、聘任(或聘用)人员待遇:
、自上岗人员与分公司签订“聘任(或聘用)协议书”后的当月起,享受分公司制定的本企业岗位工资标准。聘用人员因故被解聘后,不再享受本岗位工资标准。
、聘任(或聘用)考核评估后,公司将依据考核评估结果,按以下办法确定工资标准:
()干部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可在本等级工资标准内享受最高档工资;
()干部考核结果为称职的,可在本等级工资标准内享受二档工资;
()干部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可在本等级工资标准内享受最低档工资。
()员工考评结果为称职的,由公司统一平衡后确定工资标准。具体原则可参考管理干部套定办法执行。
五、附则:
、 每五月、十一月各部门将上岗人员考核、考评表上交总经办,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人事部门按本办法落实聘任(或聘用)工作。
、本办法未定事项,以分公司临时规定为准。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本办法由总经办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一、干部聘任考核表;
二、员工聘用考评表;
三、岗位聘任协议书;
四、岗位聘用协议书
部(室)干部聘任考核表
序号
项目
姓名
优秀
称职
基本
称职
不
称职
基本评价
填表日期:考核人:
注:、根据每个人的实际表现,在适应的栏内划“√”;
、凡评价为“优秀”或“不称职”的,应在“基本评价”栏中写出突出表现或具体问题;
、每五月、十一月十五日前上交此表。
部(室)员工聘用考评表
序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