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小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3-09-15 19:21:24
小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评议目的
以“检验队伍状况、树立教育形象、密切教群关系、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积极营造评议教育、监督教育和支持教育的社会氛围,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 
二、评议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为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中心小学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学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办公室(简称“行评办”)设在行政办公室,由董帝雀同志兼任行评办公室主任。
三、评议对象和内容
民主评议的对象主要是学校、各职能管理部门、全体教师及教育工作者。
评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学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的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遵守教育部颁布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福建省中小学学校行风建设及教师职业道德“六要六不要”的规定》以及《福鼎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八个“不准”》、《点头中心小学推行的十条禁令》等情况。
(二)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和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的情况;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工作和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的情况。
(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现状,全体教师及教育工作者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的道德规范情况。
(四)学校各职能部门履行各项责任制的情况。
(五)上级有关部门落实各项改革政策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情况,学校在保证教育经费投入和确保资金分配使用及时、合理、规范、安全和有效方面的情况。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由学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统一标准,采取上下联动、内外结合、面向社会、面向师生、考评结合、同步提高的方式进行评议。每底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评议步骤分为宣传动员、调查论证、整改提高和评议考核等阶段。民主评议采取自评、互评、走访师生、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和明察暗访等具体形式。学校行风评议办公室对回收的调查问卷、数据信息和反馈的评议意见进行梳理和分类统计,汇总分析各部门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找准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报领导小组,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五、评议考核
学校每对整个民主评议工作进行评议总结,召开政风行风评议总结会议,对评议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对工作不力、整改不实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学校将评议考核确定的指标与干部日常评价、考核、奖惩相结合,形成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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