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办公室文件管理制度(三)

发布时间:2023-09-15 00:27:50
办公室文件管理制度

(六)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十五条 文件的归档范围:
  .凡下列文件统一分别由办公室收发员(文书)负责归档:
()上级机关来文,包括上级对单位报告、申请的批复;
()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发出的报告、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纪要、重要通知、工作总结、领导发言和生产工作的各类计划统计、季度、度报表等;
()党支部会、主任办公会议、中层干部会议、职工委员会以及各种例会记录;
()支部党代会、职代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团代会等组织召开的代表大会所形成的报告、总结、决议、发言、简报、会议记录等;
()有保存价值的人民来信来访记录及处理结果;
()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及本单位在会上汇报表言材料等;
()上级机关领导同志来单位检查视察工作的报告、指示记录,以及本单位向上级进行汇报的提纲和材料;
()反映本单位生产活动、先进人物事迹及领导工作等的音、像摄制品;
()单位日志和大事记;
()单位向上级请示批复的文件及上报的有关材料。
  .业务科室,各群众团体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动资料,由各业务科室、群众团体负责立卷归档。
十六条 立卷要求
  .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要坚持平时立卷与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上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度月份以前整理完。

(七)文件的销毁

十七条 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办公室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十八条 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在办公室收发员(文书)和正副主任以及分管领导的同监督下销毁。

十七条 实施及修改 本办法经决策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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