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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制

发布时间:2023-09-13 21:10:13
工商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制

一、局领导班子的责任目标

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负直接领导责任。

(一)坚持从严治政,依法行政,实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人事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一起进行责任追究。

(二)坚持集体领导与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齐抓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套制度,并督促落实。

(四)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定期组织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督办,底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五)领导班子集体每至少听取两次以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并分析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

(六)领导班子成员集中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全不少于次。在党员干部中认真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活动,弘扬正气、抵制歪风。

(七)领导班子及成员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履行廉政承诺,做到言必行,行必果,半报送廉政纪律执行情况。

(八)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改革创新,努力探索源头治腐的新途径、新方法和新措施。

(九)认真负责地抓好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源头治理腐败和行业纠风工作;认真抓好各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

(十)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使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十一)重视并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支持执纪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十二)终向区委、区纪委和市局党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二、局领导班子成员岗位职责

(一)局长任维民同志的岗位职责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要求,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全体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实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工作,并加强对工作的领导和督查。

、适时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工作,研究措施,狠抓落实。

、定期不定期听取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并对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加强领导,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排队干扰和阻力,提供办案的组织保证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对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一把手”中出现的不廉洁问题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问题,进行廉政谈话,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督促其纠正和解决。

、带头廉洁自律,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认真履行廉政承诺,慎用权力,用好权力,切实管好班子成员、管好所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教育并管好家庭成员及工作人员。

、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凡重大决策、重要问题,大额资金使用、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按程序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定期主持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解决领导班子中存在的问题。

、倾听群众意见和呼声,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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