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出纳人员工作制度(三)

发布时间:2023-09-15 13:48:39
出纳人员工作制度

二十六条 实行电算化后,总账、明细账视核算业务量大小一个月或一个季度定期打印。

二十七条 月末应及时结账,在“本月合计(本累计)”栏下面通栏划单红线,终结账后在全累计发生额下面应当通栏划双红线。

度终了,要把各账户余额结转到下一度,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在下一会计度新建有关会计账簿的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结转”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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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章?? 会计报告与分析??


二十八条 本制度所称会计报告,是指学院对内部、外部提供的反映学院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报表或文件。

二十九条 财务处不得随意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会计报表。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会计报表的有关数字。

三十条 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

三十一条 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应当依次编写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名称、地址、所属期间、送出日期、并由董事长、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对外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须经院长或董事长同意后方可提供。

董事长对财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三十二条 学院财务报告按月份、度进行编制。月度财务报告简称月报,指月度计算报告;度财务报告简称报,指度决算报告。财务报告应包括三部分:

()?? 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费用支出明细表、有关部门要求填报的其他报表;

()?????? 会计报表附注;

()?????? 财务情况说明书。

三十三条 现金流量表在没有另外规定时按编制;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仅指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及所送部门要求填报的其他报表;

三十四条 学院应就学期、度的财务资料及有关的计划统计等资料对经济活动过程进行比较和分析,即经济活动分析。经济活动分析应在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基础上全面、系统地反映各项经济活动情况,另外还要就学院经营过程中如何提高资金使用效果、降低费用支出及提高经济效益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经济活动分析各项指标分别由归口管理处室进行分析,财务处负责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综合编写经济活动分析报告,通过经济活动分析来寻找、改进和检查问题。

三十五条 会计报表的报出时间为:月报为在次月日前报出;报为次元月日前报出。月度财务情况说明书报顺延二个工作日,学期、度经济活动分析顺延五个工作日。

三十六条 在编制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必须按照本院制定的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流动资产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和赔偿制度》等要求,进行全面资产清查和债权债务核实工作。

三十七条 学院今后的校办产业如系独立法人且归属学院直接管理的,应按照《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进行合并会计报表。本院合并会计报表有关制度待有必要时另行制度。

三十八条 实行电算化报表的,应设专人负责软件的操作、运用,并注意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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