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二)

发布时间:2023-09-15 20:46:33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三、有关工作要求。每位党员要把联系工作作为发挥党员先进性和进行党性锻炼的重要途径,通过广泛深入联系群众,提高党员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影响力。

(一)建立定期反馈制度。党员每月至少次以上登门了解联系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及时掌握群众的思想、工作情况。各党小组组长采取每月上门走访、召开碰头会等形式,听取党员联系群众的情况报告,并在每月党组织学习会上汇报本小组联系工作情况;对群众生产生活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联系的党员要随时向党小组或组织报告;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还应随时召集一些党员听取对某些问题的看法和意见。

(二)建立党员提议案制度。针对涉及本村党的建设、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重大事项,由名以上党员联名,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提出议案。村党组织收到议案后,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研究。

(三)建立党员承诺制。每位党员要根据岗位特点和自身特长,每向所联系的群众承诺,为他们办-件力所能及的实事。通过公布承诺事项、完成时限和质量要求,以及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等,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确保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建立评议考核制度。采取群众座谈民主评议等形式,每由党小组的党员、联系的群众对党员联系群众的状况做出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党员评优评先和终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

(五)建立有效的激励制度。对联系群众好、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党员,优先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并在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涵大学习等方面优先予以考虑;对联户工作落实后、自身形象差、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给予批评。同时村党组织要关心关怀党员,以激发党员联系群众的积极性和内在潜力。

一、党员联系群众
.每名党员都应主动联系非党员群众,重点要与本岗位职责涉及相关人员交流、谈心,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对有问题或困难的群众要及时给予精神上的疏导和鼓励,必要情况下要适当给予行动或物质上的帮扶。
.党小组长、支部指定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工作,要定期与培养对象谈话,掌握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了解他们的不足,帮助他们尽快提高和进步,对培养考察情况要向党支部报告并按要求登记。
.党支部委员除联系一般群众外,还要主动与非党员中层管理人员联系,重点了解他们思想、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及时向支部或相关行政领导反馈,以帮助党政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二、党员干部联系群众
.党员干部要发扬民主作风,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凡涉及重大问题、重大项目、重大决策及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真实体现员工意愿,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并按要求进行通报或公示。
.党员干部要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通过组织开展专题讨论、基层调研、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广泛收集群众的建议和建议,并要结合实际消化吸收,以促进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党员干部要带头密切联系群众,要通过基层走访、交心谈心活动,掌握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和宣传解释工作,并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或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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