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根据中吉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吉首市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有关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民主生活会制度如下:
一条 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次数按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必须召开一次,召开时间安排在每月至月间,上级另有规定时,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当情况需要时,也可以随时召开。
二条 民主生活会前的准备工作
(一)要按照上级每次民主生活会应着重解决一两个突出问题的要求,确定好民主生活会的议题,上级党组织对民主生活会议题有明确要求的,应严格按要求办。上级党组织对民主生活会议问题没有专门要求的,由党组确定议题并报告上级,同时提前三天通知有关人员。
(二)民主生活会前,党组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收集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的意见,并如实反馈给每个领导成员,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会前必须开展谈心活动,交换意见,沟通思想。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应主动同其他班子成员进行谈心。
(四)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按照确定的议题,结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准备发言提纲。因故不能到会的领导成员应事先请假,并提交书面发言提纲,委托他人在会上代为宣读。领导班子成员一参加民主生活会的请假不能超过一次(一一次的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不能请假)。
三条 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及要求
(一)民主生活会除了明确的议题外,其基本内容应围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的情况;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体制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及其他重要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
(二)开好民主生活会,必须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党内思想斗争,这是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搞好党内监督的关键。每个班子成员都要以对党的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分清是非,团结同志,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三)自我批评必须联系具体事例进行分析,不能只谈工作情况,不接触思想实际,只讲成绩不讲问题,要正视自己的缺点,不足或错误。实事求是地反映真实情况,暴露真实思想。批评同志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开诚布公,以理服人。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要联系实际,不能就事论事。要防止和克服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总结工作会议的现象。同时要力戒“集体按摩”的形式。
(四)主要负责同志要代表整个班子进行对照检查,对领导班子的基本状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有正确的估价。
(五)党组书记在会上要坚持党性原则,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引导和鼓励班子成员对自己提出批评意见和开展相互批评,对其他成员的发言要正确引导,发现偏离主题或缺少思想性的,应及时指出。对有某些缺点错误,自己又不能正确对待的领导成员,应帮助其提高认识。
(六)领导班子成员发言结束后,党组书记要对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进行评价和小结,指出不足,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