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发布时间:2023-09-21 22:46:02
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一、参与联系点挂钩的人员

  参与联系点挂钩的人员由处、科级党员领导干部组成。

  二、联系工作的内容:

  、指导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调查研究、督促检查,使联系点成为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示范点。

  、帮助联系点进一步睁工作差距,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

  、对联系的基层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交流和分析。

  、了解联系点职工的思想动态、困难职工的生活状况,以及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并予以研究解决。

  三、有关要求:

  、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与车间党支部挂钩,做到参加车间党支部组织的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中心组学习讨论、心得交流会一次,主讲党课一次;参加互评一次;参加党支部组织的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知识竞赛一次;参加党支部组织的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演讲会一次。

  、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基层党小组挂钩,做到参加党小组组织的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中心组学习讨论、心得交流会一次,主讲党课一次;参加党小组组织的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知识竞赛一次;参加党小组组织的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展示一次;参加批评与自我批评(互评)。

  、为保证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收到实效,凡挂钩的厂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每阶段深入现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掌握活动进度不少于二次,并及时将掌握的情况向党委报告;挂钩的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对上级党组织做到每周有工作反馈,每阶段有情况报告。

  四、挂钩单位:

  、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至少挂钩一个基层车间级党支部。

  、科级党员领导干部至少挂钩一个本单位基层党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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