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发布时间:2023-09-14 17:24:11
加强青少法制宣传教育

加强青少法制宣传教育

青少是祖国的花朵、未来和民族的希望。然而,青少时期,也是人生的危险期。当今世界各国青少的犯罪初始龄都呈下降趋势,与代相比,进入代后我国青少违法犯罪的初始龄提前了-岁。在呈低龄化的同时,也在向团伙化、暴力化、科技化和成人化方面发展。因此,加强对青少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预防
青少违法犯罪是迫在眉睫的重要任务。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我们的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青少时期是一个人一生中的重要阶段,加强对青少尤其是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是培养和造就新一代接班人的重要内容,懂得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是今后一切合格的必备的素质。不懂得必要的法律知识,不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就不能适应的需要,就不能称之为合格的人才。目前,青少违法犯罪持续增加,犯罪低龄化现象严重,在整个社会违法犯罪中,占据相当大的比例,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青少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往往都是因为他们从小没有受到良好的法制教育,养成了一些坏习气。加强对青少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效预防青少违法犯罪,教育下一代人健康成长,是事关青少前途和建设的大事,是我们法制宣传教育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加强对青少的法制宣传教育是预防和减少青少违法犯罪的长远方针
  
  青少在全市人口中占据相当大的比例。尤其是在校学生总是处于连续流动状态,每有新的学生入学,有老的学生毕业。借用一句话叫着“铁打的营盘,流水的生”。九十代成长起来的青少都要接受九制义务教育,这就是说,中、小学校的法制教育抓好了,就相当于对今后成长起来的公民普遍地进行了基本的法制教育,就会使公民的法制教育真正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对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基于此因,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主管部门,从“二五”普法开始,便将青少列为重点对象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多来,我市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充分发挥组织、指导、协调的职能作用,尤其是在“四.五”普法期间,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学生法制教育的意见》,《关于加强未成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违法犯罪工程”的意见》和《关于深入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活动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五.五”普法期间,要进一步按照规划的要求,始终坚持把加强青少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五.五”普法工作的重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普遍开设了法制教育课,并做到了“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同时,还充分利用主题班队会、夏令营、法制讲座、模拟法庭、知识竞赛、征文比赛、“带法回家”、“小手牵大手,我与父母同学法”等多种形式,提高青少学生的学法兴趣,增强法制教育的效果。各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相结合三位一体工作的新路子,努力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利用送法进校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实现青少法制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全市汇层建立了青少法制教育基地、青少法律咨询中心、法律援助站等机构。全市创建“优秀青少维权岗”个(国家级个,省级个,市级个),各中、小学校配备了名法制副校长。,

95%的人继续看了

其他人推荐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