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顾客面前吵架、说粗话有损公司声誉形象者。
、服务态度欠佳,经顾客检举属实者。
、有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出席各种会议或者工作,代他人签到者,如代打卡。
十二条有下列行为者罚款—元:
、与顾客或员工发生斗欧吵架事件者,由部门主管根据情节作出处理。
、工作未交接清楚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
、私拉电源影响公安全、公司正常作业者。
十三条有以下行为者,做记过或开除处分:
、利用私人对公司不满,煽动员工情绪制造事端者。
、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职务调动者。
、在外散布谣言,制造事端,严重影响公司形象者。
、泄露公司营业机密,如效益,拍照对数,促销计划与发展营运计划严重者。
十四条有以下行为者视情觉严重报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私自偷取公司产品(包括、加洗、压膜、复制光盘等)与顾客产生交易者。
、盗取、偷窍顾客、同事、公司财物者。
、盗取、泄露公司内部高级文件、机密者。
四节考勤制度
十五条、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每日二次或四次,上班前和下班后,不得无故不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因故不能打卡或忘打卡者,必须有部门主管批准签字,每月不能超过两次.主管月底把公文整理后统一交予会计
十六条忘打卡每人次处于二元处罚,以每一次递增一元.(即一次忘记打卡二元,无次忘记打卡三元,三次四元以此例推)。
十七条员工应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迟到一分钟三元扣罚,每月迟到超过五次在原有处罚上在扣除元.
十八条员工无故不上班或外出时不办理任何手续,作旷工处理。旷工按三倍扣除当天工资。连续旷工天或一内累计旷工达天者,公司将予以除名。
十九条考勤工作由会计负责,考勤员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坚持原则
二十条每月考勤报表与考勤记录在发工资前应进行仔细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计算工资。
二十一条员工请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须到前前台领取统一公文,正确填写,报有关主管签字后,然后在急时送回前台。
、员工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请假,如必须请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得到批准后,做好交接工作方可离开岗位;
、如因突发事件不能到岗者,须立即托人带信或打电话通知部门主管说明原由,由部门主管当日下班前补办手续上交人事部;
、员工因病(事)请假,公司不发当日工资。不足一天的,以所以岗位每日上班时间钟头数,按比例扣发当日部份工资,并扣除当月满勤奖金;
、员工请事假在三天以内由经理(主管)批准,超过三天者须报总经理批准;
、部门经理(主管)请假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员工请假,必须在批准的期限到时上班。特殊情况超假,应申述充分理由和出示证明,以补办续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便离开工作岗位,按旷工论处;
、如请假必须提前一天进行申请;如有突发事可以在点之前打电话.点之后无效
、员工在一内累计或一次性事假超过三十天者,一内累计或一次性病假三十天者或病事假四十天者,不能享受终福利、奖励待遇;
、因参加社会活动、工作、业务需要或会议必须离开工作岗位者,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给予公假,工资照发;
因某些原因想辞职的,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总经理签字后生效.签字时间往后推天才可以正式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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