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质量管理奖励制度(三)

发布时间:2023-09-21 06:07:08
质量管理奖励制度

.其他质量事故

按照职责权限,由提出部门根据相关依据,填写信息联络单,告知相关部门领导及责任人。在每月质量例会作出处罚决定,报行政部批准后现场公布。每月日前由品质部负责统计,并将结果交责任部门一份签字确认,纳入当月工资计算,报人事部备案。

.品质部发生的质量事故

根据本制度要求及相关部门投诉作出相应处罚,在每月质量例会作出处罚决定,报行政部批准后现场公布。每月日前由品质部负责统计,纳入当月工资计算,报人事部备案。同时接受各部门的监督,如有包庇纵容,追究领导责任。

.对于批量事故或顾客反馈,由品质部组织编制质量问题的分析处理报告,并跟踪落实情况。

.本制度涉及到的质量奖励,有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提案,在每月质量例会作出奖励决定,报行政部批准后现场公布。每月日前由品质部负责统计,纳入当月工资计算,报人事部备案。

.品质部在公布月度质量报告时,将上月的质量奖惩情况一并公布。

.裁决

..对无法确认直接责任人的,由产品生产单位或问题的归属同承担。

..公司内外部发生的质量问题,由品质部负责调查处理(相关部门协助),个人奖金/扣款在元以下的,由质量例会审议批准,超过此限的由管理者代表或总经理批准。

..受奖罚人的思想沟通由责任人的直接主管负责。责任人应当在接到通知后个工作日内签字接受奖罚。不服裁决的,在接到通知后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公司行政部提出申诉。

.其他说明

.本办法的奖惩要求与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相矛盾的,依行政管理制度为准;

.本办法自月日起开始实施,其它质量管理文件中所规定的处罚、奖励条款同时废止;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本规定未定事宜或特殊情况的处理由总经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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