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中学考试管理制度(三)

发布时间:2023-09-15 01:08:45
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制止无关人员进入考场和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考试结束前分钟,应提醒考生注意把握时间。

、考试结束铃响,监考人员应要求考生停止答卷,在维持考纪的前提下收卷,试卷收齐。

、监考人员不得迟到和擅自离岗,不得看书,抽烟,闲聊及做其他与考试无关的事,试述现混乱的要追究监考员责任。

六、阅卷要求

、施行级内流水阅卷。严禁试卷作标记。

、阅卷采取备课组长负责制及阅卷题负责到底制度,谁阅卷谁负责,包题到人(做好登记表)。

、评卷人必须公平公正地对试卷进行统一标准无误地评价。如在阅卷中出现一题多解,应与相关人员商量,达成识,再给予正确评分。

、合算学生个人总分的教师必须在分工表签名,分数要用铅笔,分数完成后由另一名老师再核算一遍。

、评卷结束后,级要组织人员进行核卷,每班科核卷份数不少于份。对错误较多要给予相关人员批评,并要求重做。

、级阅卷全部完成后,统一交教导处,然后级交换,级主任及副主任统计分数到电脑,由教导处分析。

、坚决杜绝学生参与阅卷合分,级主任是一责任人,教导督导,一旦发现,通报批评,各级要对阅卷质量进行学生评议。

七、试卷讲评及查卷要求

、教导处统计完分数后,级统一领回发给学生讲评,对阅卷合分有错误的,统一由班主任收交报级主任核对,的确有较大错误的,交教导处统一修改。

、试卷讲评完成后,以级为单位统一回收,上交教导处存档,各任课老师可自由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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