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机关干部新闻写作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23-09-16 09:28:14
机关干部新闻写作奖励办法为了提高全镇机关干部新闻写作和信息报送的积极性,促进更多的优秀新闻作品问世,从而扩大南溪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全镇机关干部
二、奖惩措施:
、双稿酬:凡被县以上刊物(网络)采用的新闻稿作者将享受双稿酬,即除领取刊物支付的稿酬外,凭稿酬通知单或汇款单原件(复印件)在财政所领取同等数量的稿酬。
、刊用奖:除双稿酬外,作者还将得到刊用奖,其具体标准是:县一级刊物(网络)采用通讯每篇奖励元,采用调研文章每篇奖励元;市一级刊物(网络)采用通讯每篇奖励元,采用调研文章每篇奖励元;省一级刊物(网络)采用通讯每篇奖励元,采用调研文章每篇奖励元;中央级刊物(网络)采用通讯每篇奖励元,采用调研文章奖励元。
、信息报送:党政办要建立信息报送台帐制度,每报送和采用一条信息,都必须详细登记,被县委办采用主条奖励元、综合元、简讯元,被市委办采用主条奖励元、综合元、简讯元,为提高信息报送质量,由滕锴和邓廷骏负责信息内容的审核。
、县级电视台采编我镇新闻以条为基数,超任务每条奖励党政办和宣传文化中心元。完成工作简报编写和新闻网站内容奖相关经办人元,缺一次扣元。
、惩罚措施:将宣传工作任务纳入对党政办公室、宣传文化中心目标考核,未完成任务%的扣分,完成任务%以上未达到%的,扣分,完成任务%以上的不扣分。
三、指导性任务:为了强化我镇外宣工作,保证取得实效,特以党政办公室、宣传文化中心为考核单位下达度刊用稿件(信息)指导性任务。在县级刊物发表篇、在市级刊物发表篇、调研文章发表篇、县级电视台新闻条、市县两级信息报送完成考核分分。从月起,每周编写一期全镇工作简报,每半月更新一次镇政府网站内容。
四、要求:全体机关干部要紧紧围绕县委县府和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抓住发展一要务,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展示我镇三个文明建设的新成果,树立南溪镇崭新形象。要深入农村、社区、厂矿、企事业单位,深入群众中心,立于善于发现新闻价值,宣传工作亮点,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努力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各办要做好刊用稿件的剪报工作,并及时将有关剪报资料移交宣传文件中心存档。
五、说明:诗歌、散文、摄影等体裁作品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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