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局机关干部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2023-09-18 16:18:43
局机关干部学习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本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水平、领导艺术及拒腐防变能力,促进水利事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确定每月一周星期一为理论学习日、三周星期一为业务学习日(即集中学习日),其余时间均可安排自学, 每月累计集中学习和自学时间不少于天。
二、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结合工作实际经常组织学习心得体会交流。个人自学,要认真做好读书笔记,讲求实效。
三、读书笔记要将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分开。全记读书笔记不少于万字,心得体会不少于篇。
四、学习除规定内容外,还应结合形势与任务及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参观、观看录像、调研等活动,必要时还可组织外出交流学习。
五、建立学习考勤制度。每次集中学习必须认真进行考勤,除特殊情况外,干部职工都必须按时参加由局党委组织的学习及活动,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参加学习的,必须由本人向局领导请假。
六、建立学习奖惩制度。局党委将定期或不定期对领导干部职工学习记录、读书笔记进行抽查,并由检查人员负责签字,终将把领导干部职工学习情况列入度考核之中,并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对每名同志予以综合评价。
七、局属各基层单位参照本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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