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局干部考核实施办法(三)

发布时间:2023-09-15 15:07:07
局干部考核实施办法

、考察后备干部的思想、作风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考查他们工作、管理水平和模范带头作用发挥情况。

十四条 干部日常考核是对干部日常工作、学习、思想、作风等方面日常行为的考核,是对干部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手段。局党委及班子成员的日常考核由党委工作部组织实施;中层干部、咨询、后备中层干部和各县(市)电力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后备人员的日常考核由党委工作部与各单位党支部同负责组织实施,以各支部为主;后备中层干部的日常考核由各支部负责组织实施。

十五条 党委工作部是在党委领导下的组织管理部门,其在干部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负责本单位包括各县(市)电力局领导班子在内的中层及以上干部的管理教育;

、组织每的干部考察考核,建立并完善干部管理档案,为党委使用干部提出意见和建议;

、负责干部的日常管理,指导各单位的干部管理工作。

十六条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及作风和成长情况,便于党委使用干部,党委工作部将为下列干部建立干部管理档案并做为日后提拔使用的依据。

、本局党委及班子成员;

、本局副科级及以上中层干部;

、本局后备中层干部;

、本局咨询;

、###局领导班子及后备人员。

十七条 干部管理档案收集归档的资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干部履行表;

、干部学历资料的复印件;

、干部外出学习、培训资料;

、干部个人的发明、创新成果的报告资料;

、干部任免资料;

、干部奖惩资料和违章违纪情况资料;

、干部考核所形成的资料;

、其他需要收集的资料。

十八条 干部日常考核方式主要是各支部填写“干部日常考核写实报告”,由支部书记填写,每月填写一次。主要填写干部工作完成情况,政治理论学习情况,遵纪守法情况和领导作风情况等。每底交回党委工作部归档,重新领取新度的“干部日常考核写实报告”。

十九条 《重大事故〈事件〉责任登记表》是干部工作和作风方面的重要记载,是干部日常管理考核的主要形式,此表由党委工作部商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后填写,并及时归干部本人管理档案。

二十条 本办法由党委工作部负责解释。

二十一条 本办法从党委讨论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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