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项目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八)

发布时间:2023-09-15 09:54:15
项目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
、每次党小组会议,党小组长要认真掌握中心议题,组织党员召开讨论,善于启发、正确引导,同时做好记录。

尽、党小组长待大家意见基本统一后,要及时而正确地加以归纳总结,有待落实的工作,制定措施,保证实施,并将会议情况及时向支部汇报,认真抓好落实。
二十六条 党课教育制度
,党课每季度至少一次。党课由支部组织上课,也可由上级党组织集中授课。
、党课教育要纳入度党员教育计划。支部要根据度的党员教育计划和上级党委的要求,结合党员的思想状况确定每次党课教育的内容。
、党课教员一般由支委成员担任,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担任。讲课人要做好调查研究,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本项目党员的思想和工作,有针对性地授课,确保党课教育的质量。
、每次党课后,党支部要确定讨论题,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讨论,支部注意收集意见,了解党课教育的效果,并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
二十七条 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境小组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必要可随时召开,若不能按期召开,必须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说明原因。
、民主生活会内容,应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班子中、党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由支部书记、党小组长确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提前十天将开会日期、议题通知应参加会议的每个成员,井写出书面发言提纲,同时,提前将会期、议题报告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并请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
、支委民主生活会的成员、支委成员、项目部的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委民主生活会的成员,还应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
,支委民主生活会参照铁道部政治部(铁路各级党委民主生活会细则)执行。
六章 支委会、支部大会的议事范围
二十八条 支委会的议事范围
二、研究、检查、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支部大会的决议、决定的措施和贯彻执行情况。
、讨论通过支部工作报告,研究支部季度工作计划、总结、安排、措施和上级的请示报告,召开支部大会的有关事宜。
、选举支部书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和发展计划

以及预备党员的考察教育。
、研究“优秀班子”活动规划,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党员管理和职工教育的内容、措施。
、讨论“民主评议党员”、“创先争优”和“创岗建区”等党内活动的开展情况,定期分析党员思想状况,职工思想状况。
、讨论研究项目部干部的考察、鉴定、推荐、使用、奖惩和职工上岗、待岗、停工、作业组长的任免和党员表彰、奖励、处分意见。
、讨论研究项目部工程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月度生产计划以及行政工作的贯彻意见和保证项目部各项综合指标完成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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