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矿务集团青年安全监督岗工作条例(六)

发布时间:2023-09-19 02:49:45
矿务集团青安全监督岗工作条例
三章青安全监督岗工作制度
十五条:青安全监督岗活动制度
、青安全监督岗总岗长参加矿(处、厂)生产调度会及有关安全办公会议,主动向党政和安监部门汇报工作。做到对活动开展情况每月一总结、一安排,每半进行评比表彰。
、各青安全监督岗要坚持每旬一学习、一汇报、一检查、一公布,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形势分析会,每季召开一次岗员会,总结经验,研究工作,制定计划。
、青安全监督岗分岗长参加区(科、队、车间)有关生产、安全方面的会议,岗员要参加事故分析会。
、各青安全监督岗必须设立活动园地,建立“四簿”、“一册”、“一单”(即青岗活动记录簿、合理化建议登记簿、事故案例分析簿、青工安全奖惩记录簿、岗员花名册、事故隐患报告单)。
十六条:青安全监督岗上岗制度
l、青安全监督岗采用集中上岗与岗位上岗相结合,以岗位上岗(岗员在本职岗位发挥作用)为主要形式,在生产中发挥安全监督检查作用。
、在征得党政有关领导同意后,青安全监督分岗每周上岗一次,总岗坚持每旬上岗一次。
、青安全监督岗员每月上岗不少于 次(包括参加集中上岗)。
、岗员上岗以查“三违”、查事故隐患、查不安全因素、监督安全生产和施工质量为主。对查出的问题能处理的当场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汇报。
、岗员连续一个月不上岗(特殊情况例外),或者连续三个月内,每月上岗不足 次者,在大会上宣布除名,除名岗员报上一级岗组织备案。
、岗员上岗必须佩戴岗员证,岗员证由上级团组织和安监部门联合制发。
十七条:青安全监督岗汇报制度
l、岗员下岗后要及时把当班的安全情况填入记录簿,并向总岗汇报,总岗及时把情况反映给安监部门。
、岗员汇报必须做到两清:一是把违章人姓名、单位、时间、地点、性质、处理意见填写清;二是把事故隐患、不安全因素、地点、处理与否、向谁报告填写清。
、集中上岗查出的问题,由组织者填写记录簿,总岗以岗报的形式将查岗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对于查出问题未能解决的,总岗填写事故隐患通知单,通知隐患单位限期解决,并报送安监部门及有关领导。
、岗员上岗若发现直接危害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或隐患,应立即向当班班长或当跟班区队长汇报,并立即处理解决。、青安全监督岗每周向总岗综合汇报一次活动情况,总岗每月向单位行政及安监部门汇报一次工作,每季度向集团公司团委汇报一次活动情况。
十八条:青安全监督岗培训制度
、为了提高岗长和岗员的工作能力,使他们掌握煤矿安全知识,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岗长、岗员安全知识和技术知识的教育,加强领导,不断提高青岗组织的战斗力。
、各单位团委每要举办青岗岗员培训班,强化安全品行习练,保证岗员每参加培训一次,未经培训的岗员不得上岗。
、请安检部门代为培训。
、采取以会代训的办法进行经常性的学习,充分利用岗员的活动日进行安全知识学习。
、培训内容:《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作业规程》、《煤矿操作规程》、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指示、指令和本条例以及有关技术知识、质量标准和作安全生产形势报告。
、师资:聘请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及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老工人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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