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四)

发布时间:2023-09-13 14:27:45
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
二十七条绞车基础必须使用地锚固定或打水泥基础固定,基础设计要符合绞车生产厂家设计要求。使用时间三个月内及kw以下的小电绞,必须使用四压两戗固定,用压戗柱固定时,戗柱角为~度;柱顶应打在柱窝内不准加楔,要牢固可靠;小电绞底梁可用#槽钢或××的方木,地脚螺丝或垫圈应符合小电绞地脚孔要求。
一、使用打水泥基础固定的绞车,其基础要求按某某矿发()号规定执行。
二、使用地锚固定的绞车,必须使用矿用标准螺纹钢金属锚杆;其直径为mm;长度为XXmm;锚固长度采用全长锚固。锚固剂类型选择据现场实际情况而定。
三、采用四压两戗固定的绞车,其所用元木戗(迎)、压柱的直径不得小于mm;压柱要垂直于顶底板,顶窝在硬面内mm。
四、地脚螺丝的螺母要紧固,地锚要直接固定底梁(地巩板),固定绞车底座与底梁(地巩板)的螺丝和地锚螺丝的外露长度,应满足上一个匹配平垫圈和两个匹配螺母。
五、小电绞操作手把应有定位闭锁装置,零部件齐全;定位闭锁可靠不失效。
发现


一处不符合要求,罚责任单位~元。并停止使用限期整改。
二十八条绞车附近m范围内不得安装风机装置。否则,一处罚责任单位元;并限期整改。
六章 人行车
二十九条斜巷人车运输系统其绞车、钢丝绳及连接装置、牵引车数必须经过设计计算,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设计计算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应存档备查。矿技术中心和运搬(输)工区应完善相关资料及文件,存档备查。
三十条运行斜巷人车的巷道及峒室,必须有正规设计,设计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条规定,巷道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该巷道的上下口及中间各车场,应设信号峒室及侯车室,侯车室的出口应与上下人台阶相接,以便人员上下。在人车上下人地段上下人侧,有效间距不小于m,且要铺设正规台阶。人员上下地点应有照明。否则,人车不得投入运行。
三十一条行驶斜巷人车的轨道质量应达到《矿井轨道质量标准》优良品标准,其轨型不得小于kg/m。巷道中的地滚应齐全且转动灵活,提升时钢丝绳不锯道板。轨道质量达不到优良品,停止人车运行,并对责任单位一次罚元,对单位主管罚元,对责任人一次罚元。
凡使用xrc(插爪式)人车的轨道必须使用木质轨枕,在钢轨内侧应装防止轨枕倾斜的轨枕撑木(规格为××mm),轨枕应露出道渣面三分之一,不得使用水泥轨枕或整体道床。达不到要求的,停止人车运行,并对责任单位一次罚元,对单位主管罚元,对责任人一次罚元。
凡使用xrb(抱轨式)人车,其钢轨宜采用长轨焊接。如采用夹板连接则必须采用特制夹板和特制螺栓。保证连接好后其宽度不超过轨头宽度,且轨道铺设必须错接,接头错距不小于m。达不到要求的,停止人车运行,并对责任单位一次罚元,对单位主管罚元,对责任人一次罚元。
三十二条斜巷人车通讯信号机必须使用具有“ma”的人车通信机,应具备随车发送信号和通话功能。否则,人车不得投入运行。使用中人车通讯信号机应灵敏可靠,有故障应及时停运检修。严禁在通讯信号机失效的情况下,强行走钩,否则,对责任人一次罚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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