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办公室岗位职责(六)

发布时间:2023-09-20 13:00:07
办公室岗位职责
(三)党委会,校务会决定的事项的督办,由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后分别经党委书记、校长审阅同意后,方可立项督办。
(四)凡列入督促检查范围的事项,办公室应及时通知承办单位。
通知方式应采用以下三种方式中的一种:
、以通知的形式下发。
、向有关单位发“决议执行情况反馈表”。
、电话通知或当面交办。交办事项应明确:会议时间、具体事项完成时限,报结要求,并记载详细情况。
(五)凡明确完成日期和报告时限的,承办单位应按期办结。特殊情况经请示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适当延期。
(六)凡上报的报告与“决议执行情况反馈表”均由办公室负责收文、归档。
(七)党委会,校务会决定事项的督促,检查情况,办公室每学期以适当形式通报一次。
三、关于党,政专题会议决定,决议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办法
(—)党,政专题会议是以党,政名义召开的某项专题性会议。对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或讨论通过的文件贯彻执行情况,均应进行检查,搞好情况汇总,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二)专题会议决定,决议或讨论通过的文件贯彻执行情况的督查,由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及要点,经办公室审核后执行,具体督查工作以部门为主,办公室可派人参与。执行情况由部门负责汇总上报。
(三)督查工作一般应于会议召开后十五天开始。会议有明确要求的按会议决定办。
(四)贯彻会议精神情况,应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反映。保密性强内容可送党,政领导传阅。有些重要情况可通过信息渠道按一定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四、关于领导批示件的督办程序
(一)领导批示件是指学院党,政领导批示要求办理的有关事项,领导批示件分要办理结果和不要办理结果两种情况。
(二)要办理结果批示件的办理
、凡要办理结果的批示件,由办公室登记和视内容提出办结时限后,转有关单位办理,并适时由承办单位向办公室汇报办理情况。
、批示件办结后,承办单位应及时写出办结报告,送交办公室。
、办结报告由办公室审查后,对办理不彻底或处理不当的,应中报告退回承办单位补充办理;合格的可将办理结果摘要或直接呈送韦关领导阅示。
、领导批示件办结后,由办公室终统一将有关资料归档。
(三)不要办理结果的批示件的办理,由办公室登记后,转承办单位功理,并由办理单位将办理结果告知有关单位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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