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机关事务局各项规章制度(八)

发布时间:2023-09-13 23:00:42
机关事务局各项规章制度
三、租用管理制度
(一)会议室(含区机关二楼大会议室、区机关六楼小会议室等)由区机关事务局管理,具体工作由事务局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租用会议室开会及活动的单位、个人,在报告区机关事务局后,交齐场租费(元/场次,需开空调则为元/场次)方可租用。
(三)建立严格的值班制度,做到防火防盗,保障安全。
四、卫生管理制度
(一)每次开会及活动前进行一次全面清扫,保持玻璃明亮,走廊、过道、大厅干净利落。
(二)每次开会及活动后,要对场地、桌椅彻底清扫,保持整洁、卫生。
(三)重大会议时,要彻底清洗场地,擦洗桌椅。
五、设施管理制度
(一)所有设备、设施要逐项登记造册,立档备查。
(二)按照规定正确使用各种设备,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任意标改、出租和转让。
(三)消防器材按照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齐,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始终保证完好有效。
(四)音响设备等由专人管理,经常进行检查、保养,保持完整好用,如因管理不善而损坏,则需按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六、工作人员职责
(一)认真执行会议室管理制度,服从分工,听从管理。
(二)会前分钟准备会场(调好音响、打开空调)。
(三)熟练掌握和认真管理会议室的设备、设施、做到会操作使用,会检查、会维护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使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四)搞好会议室内外卫生。
(五)严守会议秘密,遵守安全规定,防止事故发生。
七、安全制度
(一)所有电器设备严格按操作要求操作,遵守安全规定,如在操作过程中损坏的,由工作人员自己赔偿。
(二)电源线路,用电设备应当经常检修,不得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严禁私接电线和擅自使用电炉,人离时,必须关闸断电。
(三)配齐消防器材,经常进行检查,保证完整有效。
(四)会议室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要保持畅通无阻。
(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分管后勤及安全的领导及办公室每周组织有关人员对会议室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一次,工作人员应常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做到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防窃工作。


水、电费管理制度

根据电业局、自来水公司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加强区机关水电管理,做到节约用电用水,保障机关正常的用电用水及安全,按时缴纳水电费,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各单位各用户切实做好安全用电、用水工作,严禁窃电窃水。机关事务局配合市电业局、自来水公司有关部门做到不定期检查,如发现窃电、窃水违章行为的,按电业局、自来水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查处,情节严重的,除重罚外,及时切断水、电源。
二、随着市场价格的调整。机关的水、电费由自来水公司、电业局直接结算,院内价格按自来水公司、电业局加损耗及附加费合并为结算价格。
三、水电费结算方式,已分表立户的水电费结算由各单位、各住户直接到供水公司、电业部门指定银行交款,事务局概不负责。未分表立户的,由机关事务局按表代收代缴,任何住户不得拆动水表、电表,更改线路,不得阻碍有关人员登记用电用水数、收取水电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交或拖欠水电费。水电费收取每季度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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