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四)

发布时间:2023-09-20 08:35:51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 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 集团总部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公司总经理请假报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复核,集团董事长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

. 下属公司员工请假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 员工请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门申请,并附医院或当地政府相关证明。

..凡请假员工,假期未满上班或超假必须到人事部门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者假期内上班不计工资,超假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论。

、缺勤处理

. 迟到、早退者,分钟以内每次扣薪元,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元,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元。每个季度考勤有迟到、早退记录,将不能获得度的晋职、晋级资格。

.当月忘记打卡超过一次(含)以上,没有合理理由的;迟到或早退分钟(含)以上的;没有事先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以旷工论。

. 无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旷工处理,当日旷工.-小时以内的计半天旷工,-小时以内的计全天旷工。旷工扣当天工资总数并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旷工一天扣薪元,旷工二天扣薪元,依此类推。连续旷工三天或全累计旷工达四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计发当月工资,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加班管理

. 公司提倡高效运作,员工的本职工作应于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 实际加班时间应与考勤纪录相符,加班工资计算以考勤纪录为准。如有加班考勤纪录而实际并未加班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扣薪—元的处罚。

.员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请,详细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总监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经批准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计算加班费。如加班时间与所填报时间不符的,部门经理需在次日上午补填《加班申请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交人事部门备案。

. 如确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批的,可计为加班:

.. 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内,公司因为生产、业务等原因要求员工加班的。

.. 必须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

日进行物资盘点、对帐或不影响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召开会议的。

.. 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为避免公司财物遭受损失而进行抢救的。

.. 突发性、不属于正常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而必须通过延时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完成工作的。

. 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

.. 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除司机)在星期日、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

..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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