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制度纪律

发布时间:2023-09-20 00:13:53
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制度、纪律

保持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纪律

为确保我局先教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局保持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纪律。

、按时参加局党总支及支部组织的集中学习,按照局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自学,认真做好读书笔记,读书笔记的字数不少于万字,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情况写出心得体会。

、在开展保持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如无特殊情况任何党员不得出差,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局保持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请假。

、局中层以上党员干部,除了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外,还要参加局中心组学习。

、凡是有特殊情况未能参加学习的党员,要及时补课,保证学习时间不少于个小时。


保持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产党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局先教活动学习制度。

一、局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必须全部参加局党总支组织的保持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各项活动;各支部派人组织离退休党员参加保持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各项活动。保证每个党员都能够参加学习。

二、保持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由局保持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并组织实施,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支部为单位进行学习,集中学习不少于天,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个小时。

三、保持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各支部要做好本支部党员的考勤。对未能及时参加保持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党员,采取补课的形式进行保先教育。

四、保持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每个党员要联系各自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写学习笔记与心得体会,并参加讨论交流。

五、党员学习要坚持从各自实际出发,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习效果和质量,定期主动向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


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考勤制度

为切实使局保持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顺利开展,特制订考勤制度。

、本考勤制度适用于局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考勤内容包括党员的理论学习和研讨出勤状况,党的政治活动和党的会议的参加情况以及其它一些由党组织召集的其他活动等。

、局保持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考勤由党支部负责,局先教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和日常巡查。

、全局党员不得无故不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对未经请假不参加活动的党员,均视为缺勤,并限期补课。

、党员保先教育的出勤状况同党员的民主评议和个人底考核挂钩。无故缺勤一次,原则上在党员评议定级中不能定为优秀,无故缺勤两次不能定为合格,累计三次及以上者,原则上定为考核不合格。

、党员保先教育考勤结果定期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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