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税收管理员制度(二)

发布时间:2023-09-14 10:30:44
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税收管理员制度

三章 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要求

一节 纳税人分类管理

八条 税收管理员要对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合理安排工作重点和管理力量,提高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不同类别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具体分成以下几类:

(一)重点监控类。包括纳税额超过万元的重点税源企业;欠税企业;有使用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或废旧物资收购发票抵扣税额及xx即征即退企业;“两头在外”的商贸企业;月定额超过元的,或者月均发票使用量达到或超过其税收定额的个体户。

(二)强化管理类。税负异常或申报销售收入明显偏低企业;其他商贸企业;应建帐但未建帐或者建帐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有使用发票的个体定额户;新登记成立不满一的企业或者处在暂认定期、整改期的xx一般纳税人;生产经营起伏大或者生产经营不正常,随时会发生关、停、并、转的纳税户?/p>

(三)一般管理类。重点监控和强化管理类以外的纳税户。

对纳税人的分类工作一般每的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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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一次,中途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可以个别调整。

九条 根据纳税人的分类情况,确定不同的管理要求。

重点监控类纳税户:税收管理员要实时跟踪、及时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趋势,税收变动情况,执行税收政策和税收警戒指标、税源变化等情况,根据各种信息,加强纳税辅导,一时间处理一般性问题,及时解决普遍性问题,强化细化管理。对定期定额户在时机成熟时要求健全帐册,实行查帐征收。

强化管理类纳税户:税收管理员每月根据各种掌握的情况,分析企业在执行税收政策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加强税收监控和对建帐建证的辅导和监督,重点实行税负率警戒线和销售额警戒线管理,发现疑问及时警示,监督纠正,控制发票用量。对不正常的纳税人要严密关注企业的生产经营变动情况,严格控制发票使用,必要时停止使用发票,实行代开监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杜绝税收管理死角的形成。对使用发票的定额户应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到实地调查发票使用保管情况,宣传解释相关的法律法规,辅导其正确保管使用发票。

一般管理类纳税户:税收管理员要在保证上述两类纳税人的管理的同时,按照税源管理的基本要求不少于每季或半巡查掌握纳税户的生产经营变动情况,做好正常的税务管理。

二节 具体管理要求

十条 在保证纳税人得到税务机关统一服务的同时,税收管理员要做好服务上门和税法宣传工作。

对新

登记的企业,要在~个工作日内下户向纳税人宣传相关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申报方法、办税程序的辅导,及时准确解答纳税人关心的各项涉税问题。

对重大政策调整和紧急事项要及时逐户通知到位,确保使纳税人尽快掌握相关政策。

十一条 税收管理员要在收到登记部门传递过来的税务登记资料后~个工作日内通过所掌握的户籍管理信息对管户进行实地核查,核实登记事项的真实性,并对税务登记部门的初步税种核定情况进行复核,有差错的及时改正。

依据工商登记信息,及时通知和督促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依法进行处理。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及时通知其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要督促纳税人依法亮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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