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值班的人员以党政办公室安排的值班表为准,必须做好值班记录,并由值班领导签字,搞好交接。夜间值班人员必须坚持到:方可离岗。
、因特殊情况不能夜间值班者,须向值班领导请假并自己找人代替值班。若无故不值班或擅自离职守,而造成工作失误或机关财产损失的,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值班人员严禁喝酒,更不准酗酒误事。
、经安排的夜间住宿人员,每人每班补助费元。
、双休日值班根据值班表由值班领导负责安排。
九、财务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财务、财经管理制度,财政人员要坚持按财经法律法规办事。认真执行镇党委、政府规定的财务制度,开支由镇长“一支笔”签批制度,杜绝一切不合理开支。正常开支元以内由镇长审批,元以上由镇长向书记汇报,由书记审批,重大开支由书记办公会或党委会研究审批。
、根据工作需要由书记、镇长安排购置的物品由财政所等人员负责购买,根据领导的安排,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和支配,使用清单原则上每月一次分别由书记、镇长审核并签字;特殊情况一中一了,随时由书记、镇长审核签字。
、机关所需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编制计划,报镇长批准后,由办公室和财政所负责购买,各部门根据需要领用。办公室要建立严格的物品领用手续和分发记录。未经批准,任何部门不得承意购置物品,否则,不予报销。
、各办公室要妥善保管好室内的物品,各办公室的物品要造表登记,一式三份,一份由各办公室留底,另两份分别交党政办公室财政所存档备查。
、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财政所设置二预算总帐及明细帐薄,由专人负责管理。纳入二预算的单位不再高会计,只名现金保管员,负责有关资金上交、领拨业务。不准私设帐户,更不准设小金库。一经查出,资金全部没上收交财政,并追究当事人及单位领导的责任。每月由财政所将二预算单位的收支情况向主要领导书面汇报。
、实行财务报告制度和审计制度。每月按规定时间由财政所将上月的财政收支情况向书记汇报一次;根据镇长指示随时向镇长汇报。每季度由镇财务监理会,对本镇财物管理及预算外资金管理情况监理一次,并将监理情况向党委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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