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学校模范共产党员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23-09-18 23:59:49
学校模范产党员评选办法

一、校级模范产党员每评选一次,名额不限,由党支部组织评选、颁发奖品和证书,在教职工大会上表彰奖励。
二、区级以上模范产党员人选从校级模范产党员中产生。
三、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评为校级模范产党员:
、有坚定的产主义信念,较强的政治敏锐性,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和腐朽思想的侵蚀,党性强,在群众中的威信高,民主评议前%;
、工作态度端正,尊敬领导,团结同志,谦虚谨慎,顾全大局,主动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所在集体达标,每学期都获得优秀教学奖;
、本度内获校级以上先进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或先进班主任;
、无违法乱纪行为和不良师德记录,并且党员量化积分在中等以上;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满工作量上岗;
、模范遵守劳动纪律,请假不超过天、迟到不超过次且无早退、旷课、旷工、旷会(各种会议、教研活动)、缺监考、缺阅卷现象。

、〈党员先锋示范岗评选办法〉
为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在干事创业中的模范带头作用,经支部研究决定开展党员先锋示范岗评选活动。
、有名及名以上党员的班、组、集体,参加党员先锋示范岗评选活动。
、党员先锋示范岗每评选一次,不受名额限制,符合条件的当选,在度表彰会上表彰。
、党员先锋示范岗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所有党员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带头进行教学研究,教科研意识强,工作效率高;
()所有党员讲纪律、讲党性、讲团结,真正形成一个特别能战斗、会战斗的集体;
() 党员在集体中的示范作用发挥的好,工作业绩居中游以上;()党员均获校教学优秀奖或被评为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党员在培优差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竞赛、会考、统考成绩居全区前三名;
()党员所在的集体为先进集体或示范集体。
、有名及名以上校级模范产党员的先进集体自动当选党员先锋示范岗。
、党员有下列现象,示范岗评选时一票否决:
()表现差,有不良师德记录;
()说不利于团结的话,做不利于团结的事;
()工作业绩居后%;
()不认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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