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机关调查研究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3-09-19 05:42:23
机关调查研究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特制定本制度。调查研究是我党的优良传统,是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进行正确决策、科学决策的重要措施。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并在实际工作中自觉带头搞好调研工作。逐步形成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良好风气,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为基层排忧解难,促进机关作风和各级领导干部作风的转变,推动山东治黄事业健康发展。一、调研计划的制订、机关各部门要于每初根据部门工作职能,针对基层工作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和牵动全局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拟订出度调查研究课题或政策研究课题,于每月底前报办公室,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后下达实施。、局级领导可根据山东黄河的实际,结合各自的联系单位和不同时期的重要工作及可能出现的问题,制订调研课题,特别是牵动全局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要重点进行调研解决。、在阶段性工作中产生的新问题、新矛盾、新经验、新做法,特别是给单位和社会带来较大影响的,要及时提出课题下基层调研、总结,以便及时解决问题或推广经验。、对各部门在机关作风建设活动中建立的联系点,要尽可能地多下去,帮助基层出主意想办法,尽可能地及时解决基层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发展中的问题。二、调研工作的组织与要求、调研课题确定后,各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认真研究,组织实施,制定出调研工作计划,围绕调研课题,拟定调研提纲,采取多种形式,有步骤地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或蹲点调研。、下基层调研,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由处(室)负责人带队,也可由处(室)指定人员带队进行。局级领导要带头落实规定的调研时间,下基层开会、布置工作等活动,不作为调研时间计算。、对于课题内容与其他调研内容交叉的,牵头部门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或提出建议,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搞好交叉性调研,以避免到基层单位重复调查。分管领导可根据初下达的调研提纲带队下去进行综合性调研,并以牵头部门为主写出调查报告。、调查研究,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真实情况,深入分析研究;要立足于帮助基层单位解决实际问题,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基层单位提出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回机关后要抓紧研究解决;调研部门解决不了的,要以专题形式提交局长办公会或党组会研究解决。、对下基层调研带回来的重大问题,经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后,由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并负责向有关单位反馈;因故短时间不能研究解决,且问题又较为突出者,课题调研部门请示局领导后负责督办。、下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遵守中央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和省局有关规定;要力戒形式主义,各单位领导不得到辖区边界迎送。三、调研成果、专题调研工作结束后,各部门要及时对调研记录进行整理总结,对带有规律性的问题进行分析比较,并在一周内提出调查报告交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登记后提交局领导批阅或转送有关部门参阅,并落实有关事宜。、撰写调研报告要真实、准确,语句简练,要有情况、有问题、有分析、有建议;机关各部门撰写的调研报告每不少于篇。、实行调研成果检查、验收、评比制度。每底,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要对当部门调研计划的落实(调查报告)情况进行验收评比,纳入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本制度实行后,每要对局机关调研成果进行整理汇编,并对优秀调研成果进行奖励。本制度从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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