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养犬主要目的就是保障公民的健康和财产安全,动物类是不易受人控制的,谁都无法预测发生什么样的情况,城市规范的基本规定就是要求养犬的公民,遛狗时需要拴绳,以免给他人造成伤害,或者吓到儿童,那么清远养犬管理条例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清远养犬管理条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清远养犬管理条例
清远市携犬出户应当遵守的规定
犬只不得放养,应当拴养或者圈养。
个人携犬出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携带养犬登记证、犬类免疫证,在准养犬颈部佩戴犬牌;
2、束犬链并有成年人牵领、看管;
3、犬只乘坐电梯应为犬只戴嘴套,或者将犬只装入笼内、袋内;
4、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5、即时清除犬只粪便和呕吐物;
6、约束犬只不得惊吓、伤害他人。
禁止携带犬只出入下列场所:
1、公共交通工具(个人包租的除外);
2、国家机关及学校、儿童活动场所;
3、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展览馆、会场、影剧院、歌舞厅、游乐场等公众文化娱乐及集会场所(犬类表演、展览场所除外);
4、医院、候车(船、机)厅、商店、集贸市场、超市、餐厅、酒店等公共场所。
二、清远养犬证办理流程和材料
步骤一:申请养犬,应当先携带犬只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或其依法确认的动物诊疗机构对犬只进行健康检查,接种狂犬病疫苗,领取犬类免疫证。
步骤二:申请人应当持上述犬证办理材料向经居(村)委会、畜牧兽医部门、街道(镇)爱卫会加意见,提出申请;
步骤三:养犬登记机构对养犬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养犬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当场受理并核发养犬登记证和犬牌,并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或者其依法确认的动物诊疗机构当场为犬只植入身份识别芯片。
注:养犬登记证有效期为一年,养犬人应当在养犬登记证有效期满前十个工作日内重新申请登记。